我不要有點喜歡,我要宇宙無敵喜歡

我一直知道,這個世界上的喜歡是分為很多種的。

有些人是可以聊天的喜歡,有些人是可以一起蹦迪喝酒玩樂的喜歡,有些人是可以曖昧的喜歡。

我們可以很輕易的喜歡上一個人,但是卻很難真正的去愛上一個人,因為喜歡是分深淺的。

璐璐前段時間在網上認識了一個男生,曾自稱這輩子都不會網戀的她跟那個男生在微信上聊的如火如荼。

每天早上男生都會給她發早安,會在她沒有回復消息的時候持續不斷的「騷擾」她,會每天不厭其煩的問她在幹嘛,關心她有沒有按時吃飯。

晚上,會等璐璐睡了他再去睡;他還說過:想去璐璐的城市找她結婚。

兩人就這樣持續了四個月多後,就在璐璐下定決心網戀奔現的時候,男生卻對她冷淡了,沒過多久她就發現他的朋友圈背景換成了另一個女生的照片。

她覺得很諷刺,四個多月的時間就好像一場單相思。

有些人的喜歡來的快去的也快,快到你感覺之前發生的事情都是自己的臆想。

女人最怕的就是,本來要騎馬執劍走天涯,卻在路上遇見了一個人,他說要許你終身,你一激動當了劍賣了馬,可是當你一回頭卻又發現,人不見了。

是啊,如果不是非常喜歡,那麼就不要來打擾了。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人們越來越經不起等待了,脫口而出的喜歡變成了快餐時代的消費品,說喜歡的時候可能是真的,但是轉身就不喜歡了也是真的。

所以你遇上喜歡的人的時候不要著急,先判斷他對你的喜歡程度究竟有多少。

曾經看到過這樣一個段子:

有一天晚上特別想吃燒烤,晚上很冷,打電話給當時的男朋友問他可以陪我一起去吃嗎,他在電話里回我,這麼冷的天,你想凍死我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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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這麼冷也不好硬要求他陪著,於是在寒夜裡獨自出門。

我以為愛情就是如此平淡。後來幾年裡,遇見一個男孩子,在聊天中跟他說有點想吃燒烤,電話那頭伴著悉悉索索的穿衣摩擦聲,他說,這麼冷的天,你一個女孩子就不要出門了,在家等我,我去買。

以前以為愛是一種思念,一種分別後馬上期待下一次見面的迫切感覺,是形影不離的兩個人互相依賴。

後來發現,原來愛情分很多種模樣,可以同床異夢,可以劍拔弩張,可以袖手旁觀,也可以形同陌路。

如果說喜歡真的有等級,那我希望你對我是最高的那一級。

知乎上有個問題是:被人真心喜歡是種怎樣的體驗?

下面有個回答是:有人喜歡我,愛我的軟弱,逗一逗臉就漲的通紅,離開時只敢沉默;有人喜歡我,愛我的活潑,笑起來天真快樂,難過也沒有瓜葛;有人喜歡我,愛我的驕傲,深信屠龍無須寶刀,世界終將識我;有人喜歡我,愛我的落魄,流干淚水漣漣漸漸,承認平庸是我。

最後一個喜歡我的,他愛我小心翼翼的軟弱,也愛我欲蓋彌彰的活潑,他愛我苦苦支撐的驕傲,也愛我敗無可敗的落魄。安慰憤怒的我,擁抱平凡的我。

於是我知道,他愛我。

我曾說過,女生很聰明,雖然她們嘴上很少說,但是你給她的愛有多少她都知道,沒有戳穿你只是對你還抱有希望,只是她無比地深愛你。

所以,如果不是非常非常喜歡,就不要去打擾她平靜的生活。

有時候,一個女生在戀愛中,如果經常會不安,吃醋,那隻能證明男友給她的愛還不夠,並不是她們過分的難弄,或作。

她反感的從來不是你不回信息,而是你敷衍回復所帶來的距離感,一張愛她的嘴,千萬個不愛她的細節。

所以,談戀愛的時候一定要有底線,你不可以找一個有點喜歡你,比較喜歡你的人在一起,那樣會比較難受。

你要找就找一個特別喜歡你,宇宙第一喜歡你,容不得別人(第三個人)的喜歡你,還要那種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可以見光的那種喜歡你,那樣你才會天天開心,如果不行的話,那就不要了吧。

畢竟,被喜歡很容易,被宇宙無敵喜歡才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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