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逼法來源於我自己的實踐總結,也來自於2003年我第一次跳槽開始的自身運用,此後一直保持同齡人2倍上下的工資,事實證明這個狀態是可以達成的。
除了我個人運用外,其名稱則始於2015年,我在此後的文章中將這個「倒逼法談工資」的概念逐漸成型。2015年發生的標志性事件,是我一個長期職場徒弟的真實故事。
一位90後女孩為了避免剛畢業就相親,類似逃婚般地在2013年大學本科畢業後,立馬從西部老家跑到了杭州求職。此時應屆畢業,也不懂啥求職技巧,總之有單位接受就入職了,公司是杭州郊區的台灣代工廠,待了2年,月薪5千不到。
期間在2014年某次周末她跑上海來參加我的聚會,我不過單獨指導了5分鍾。2015年拍了我淘寶上的一對一咨詢,在那年的秋天開始她將我的跳槽知識落實於行動,杭州跳上海。
這次求職,月薪5千跳1萬,這是目標。獲得了一家月薪9500上下的Offer,公司叫做江森自控,她就直接辭職後跳進了上海。此間還有2家公司在談,但招聘速度比較慢,其中一家叫做德爾福。在她入職大概2周時,德爾福通過獵頭來通知她復試通過、可以入職了,說「工資1萬給你Offer」,要她簽字。
一個剛剛實現第一次跨城市跳槽,且工資翻番的工科小姑娘,是不知道如何應對此情此景的,所以來問我怎麼辦。
我基於她已經入職半個月的事實,直接讓她開價月薪1萬5,其實現在這招叫做倒逼法婉拒Offer,為了不得罪人,也為了興許可能的超高工資。具體時間原理大家看這里《我剛入職1天,要不要考慮其他面試?如何使用倒逼法?》,操作手法和說辭,看這篇《什麼是時間倒逼法,什麼是工資倒逼法?那什麼又是過早倒逼法呢?》。
開價出去了,當初要價1萬,這次改口成了1萬5,你猜結果如何?大家幫忙做個選擇題。

大家要知道,她在代工企業那月薪都不到的5千就是光光的12個月工資,年終獎也就一兩千等於沒有,這次1萬5德爾福要是答應的話,是發15薪的,類似年薪6萬跳22.5萬,你算下這是翻幾番?
真實結果告訴大家,獵頭第二天答復,德爾福沒答應1萬5,但願意出價月薪14500,少了500塊算HR要挽回一點面子。14500*15個月算22萬,大致還是4倍的增幅。
展開全文
但是,這位職場徒弟,膽小,而且被世俗洗腦了,我讓她接下這14500,直接辭職跳過去。她不好意思,說江森自控的領導看上去人很好,已經給她安排明年的任務了,她覺得能學到很多東西,現在剛入職2周就辭職,有點不大好。
算了,雖然沒最終跳成,但事實已經證明:在你入職後再要一個更高的期望工資,另一家是有可能答應你的,尤其是競爭對手。
對於她,也有個後續,自從覺得江森不錯後,9500就待了下來,確實公司還蠻人性化,連社保的個人繳納部分都公司繳納,也就是9500稅前工資,稅後到手有9000塊,就扣了個稅。
女孩喜歡安逸,此後幾年一沒提升學歷,二沒提升技能,三她開發副業去了,幾個副業都虧錢,好歹我給她介紹了個適合的老公。但2021年初她又來了,說想跳槽。你看,當初不願意走覺得「有點不大好」的,現在又覺得工資低了,年度加薪太慢。當然,大家別替她擔心,之前說過,女孩學了我這套,工資會越來越高,越來越會跳槽,但事情會越來越少,越來越會管理身邊的人去做事。

從那次之後,我的倒逼法算正式落地了,也是第一次在我之外的人身上有了實實在在的效果。即使如此,我也不大好聲張,或者告訴你告訴他,因為這些翻倍的跳槽,世人是不相信的。
不要說那個時候了,即使當下,用我的倒逼法工資談到了同齡人2倍的職場徒弟有上千人,長期讀者上萬人,全網粉絲已經50萬人了,還是絕大多數人不相信。
如下大家看知乎上一個人對我的評價,說我是騙子。

也有人附和,他們根本不相信一次跳槽還能在加薪行規30%的基礎上再多談個25%,即使達成了,他們也認為是特例,說是倖存者偏差。
實際上是倖存者偏差不?根本不是,這是沒幾個人懂的共性知識。倒逼法主要看方法本身,就是個工具,看執行,類似汽車速度快,之前你騎自行車甚至更多人是走路、跑步,如何跑完10萬里?
具體你這個人的具體城市和具體情況,隻影響倒逼法後工資翻番的效果,但也遠遠超過了30%-55%的加薪幅度。
以上,我講了一個2015年的真實故事,就是告訴大家這「倒逼法」的原理和真實場景。
倒逼法的第一個場景,你第一家剛入職不久來了另一家的Offer,你要開價比第一家的年薪再高出50%,對方可能只答應給你加20-40%,成交,但已然是你一兩個月前原來東家工資的2-3倍,甚至4-5倍。
但是,知道你已經剛入職,還願意出高價將你挖過來,這種機率本身並不高,所以倒逼法有更多的機率更高的場景。
倒逼法的第二個場景,你月薪5千准備換工作,拿到第一家月薪9千時你即將明天入職,第二家你開價1萬3,這樣對方會給你1萬2。即使如此,工資也是原來的2倍還轉彎。
倒逼法的第三個場景,你月薪5千准備換工作,拿到第一家月薪8千時你的報到日在半個月後,你將這8千的Offer截圖發給第二家,這樣第二家一般會給你1萬月薪,工資正好翻倍。
倒逼法的第四個場景,你月薪5千准備換工作,拿到第一家月薪8千時你的報到日在1個月後,此時你老東家正在交接工作,你直接告訴第二家你已經有一個8千的Offer即可,這樣第二家一般會給你1萬月薪,此後你可以用第二家這個1萬的Offer(最好是談工資的微信截圖),發給第三家,第三家才會給你1萬2。
倒逼法的第五個場景,你月薪5千准備換工作,拿到第一家月薪8千時你還沒提離職,第二家就來談工資,你也沒必要告訴第二家你已經有一個8千的Offer了,你直接開價一個區間1萬5-2萬,如果對方有異議,你再說:「有個師兄給我內推了一個工作機會,人家出價在1萬5以上,所以我開價1萬5到2萬是合理的,也是我的真實的市場價。請幫我爭取!」這樣,只要對方接茬,無論怎樣,也會出價達到你目前還未提離職的5千月薪的3倍甚至更高。
以上,層層推進,難度進一步降低,效果每一次增加,從而達到在談工資上兵不血刃的程度,類似不戰而屈人之兵。

大家要懂得談判的技巧,即使我們有群友年薪20萬跳到百萬的,比如《經歷造假了,工資也虛高了,入職後被要求提供全部社保記錄,怎麼辦?》,她也並不高明,她也僅僅是在我指導下還很生疏的第一次運用,還需要通過短期三家的試工才能鋌而走險達成,一旦失誤,代價很大。
這里提醒大家,入職後你的工作能力是不能跟新工資匹配的,所以你要迅速彌補60分的能力跟100分的工資之間那40分的差值,至少你要在半年內大致提高到80-90分,才不至於在轉正前被辭退,因為領導和公司不能確定將你換了下一個人就更好。所以,只學會了談工資,並不能長久,還需要其他基本要素(城市、學歷、工作年限和技能、公司知名度、語言能力等)的提升。
但是,倒逼法,絕不是威脅。
比如你在入職前一周突然跳價,而且你不是找HR談工資,是發微信給面試你的部門經理甚至大領導來跳價,這就牛頭不對馬嘴了,大領導不能被威脅是基本原則。不是大領導的地位高,而是你選擇的對象以及時間點不對,中間也沒有獵頭和HR去做緩沖,大領導可運作空間以及可承擔成本都更大。其實,這類似女孩在婚禮前一天多要1套全款房改名、30萬彩禮、蜜月旅遊、50桌婚宴……
威脅結果會適得其反,威脅是臨陣變卦,屬於一箭之仇,更是趁人之危。
倒逼則是事前談判,談判對象也正確,給了對方充足的空間和面子及迴旋餘地。

我們有位女群友,在報到前一周,又沒有更好的選擇,她卻在微信里向自己的男神公司提出來繼續加薪、增加職位抬頭的要求,而且她是發給總經理的,並不是大半個月前跟她簽Offer的人事。
本來她入職後會先直接匯報給總經理,因為中間的總監暫時空缺。而她談得的工資已經翻番,此刻報到前突發奇想,她是想在入職前最後冒進一下,直接想自己做這個總監,也期待工資再上一個台階。

結果可想而知,總經理回了一句「我會讓人事跟你聯系」,然後刪了她的微信。她立馬後悔了,連續加總經理的微信,都沒反應。
此刻她來向我提問,其實是沒有辦法,她已經入職了另一家公司好幾天,但工資一點沒漲,這就是不得不入職了。本來可以實現進入心儀公司的年薪翻番,結果不得不接受平移工資去另一家矮矬窮入職,現在當然後悔了,想將第一家舔回來。
我經驗豐富了,這種情況至少是非常難再回頭的,因為早就出了倒逼法的范疇,已經進入了威脅的區間。
這個教訓,我們在生活中也常見,大家戒驕戒躁,不要混淆。倒逼法是談判的方法之一,在事前談判時你可以運用,即使對方被逼讓了一步,但至少對方也是有其他選擇項的,只是你目前在候選人中排名最高,最合適。
但是,當對方已經跟你簽了協議、有了契約後,對方沒其他選擇時,你再跳價,這就是威脅無疑了。類似婚後要彩禮不給就離婚,比方雖不恰當,但卻是最容易的意會。還有我們做房東的,無論出租還是出售房產,你收了別人的租金,就不再將房產掛牌,哪知道租客、買家待了交鑰匙時變卦了,這是非常惱火的事,更是誠信問題。房東寧可大降價給下一位,也不會接受你的威脅、讓你得逞。
用到招聘市場上來,對方已經確定錄用你了,並且給了你過去銀行流水2倍的工資,企業本身知名度和口碑也比你過去那家高,已經跟你簽了Offer。他們不再進行該職位的其他面試和進一步的招聘工作了,在等了你接近1個月後你即將報到時,你突然跳價並索要更高的職位,對方此時是沒有其他候選者的,你這是威脅。
此時,直接不錄取你,還算好的,對雙方都是短痛,企業無非再來一次招聘流程,浪費1-2個月的時間。如果將你招進來再試用期辭退,這對你的整個職業人生影響就大了,別的不談,近期你有半年的失業是大機率。一家知名大公司在離職證明上,說你能力不符合要求在試用期被辭退,你還怎麼找工作?
回到我們倒逼法的源頭,企業知道你面試時月薪5千,但也知道你現在月薪1萬新東家已經剛入職,還是家競爭對手,但是願意接受你此刻月薪1萬5的重新開價,這就合情合理。因為對方動作慢了,且在此一個月期間你的情況發生了變化,已經有人承認你的至少1萬月薪的工資市場行情。這類似勞動力競標,最後一個出價的人盡管晚出手了,但在錘子落下前他出價最高。
競價符合市場經濟原則,履約時無理由跳價就是毀約了,屬於道德范疇。本文主要講這個道理:倒逼法不是威脅手段。大家切記。
作筆記是好習慣,給你新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