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多發了工資,一開始都會吃驚。
我就是,第一次驚訝我記得是05年還是06年12月的,我已經在一家新公司上班了,公司是固定在每月28號發放本月工資,那個月我卡里發的工資比平時的2倍還要多一點。
第一個直覺就是公司多發了工資給我,財務算錯或者出錯了。我也沒來得及多想,沒去查詢,好像過了好幾天,元旦後,某天中午吃飯時,有同事說上月底發了13薪,我才煥然大悟。
那個時候第一次進了正宗的外企,之前民企和港台企業,都沒這東西,難怪我驚訝。民企年終獎就老闆開年後的一個紅包,才200塊。台企2000塊年終獎,我還覺得有良心。因為我待的第三家是港資企業,過年啥也沒有,就光光的每年12個月工資。
這是我第一次進所謂的外企大公司,其實可以從HR系統的工資明細中去查,裡面顯示的就是13薪。如果你要去銀行拉流水,這12、13兩個月的工資是一起發放一起算稅的,也顯示「工資」字樣。
我那時候悟性不高,以為13薪就是年終獎,連當初入職的Offer和合同上的年度發薪月數,我都沒在意,只看重了月薪數額。其實都寫清楚了,這個13薪也包含在年薪之中,屬於固定獎金。其餘的叫做「可變動獎金」,也定義了一大堆文字,意思就是根據公司當年整體和亞太地區的業務發展情況,也會考慮個人業績,綜合給出。
那年大概是1月20多號過春節,所以工資提前到了過年前的1月中旬發放。這才半個月,我又多了一個驚喜,1月15號前後我的工資卡里又發了3個月的工資。
其實這三個月里,有一個月是1月份的工資,另外倆月是年度的獎金,這才是真正的年終獎。中國地區的年終獎是在中國年之前一周發放,這就是剛剛說的可變動獎金。

所以,大家如果發現「單位給我多打了錢」,先不要覺得意外之財,一般都是有道理的,也是你的所得。你可以先去查詢一下,單位的工資單、銀行工資流水的備注,也可以問下要好的同事尤其人事部的工資和績效專員,當然,權威解釋來自財務部門的同事。
我都不好意思告訴大家,最近兩三年,我們多達上百個群友,因為接受了我的職業思維,跳進了單位、央企、國企、大集團等體制內的人,他們經常動不動多了一部分工資,也不敢問同事,就來問我。其實不要驚訝,你習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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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制內一般稅後到手工資≈稅前工資,甚至>稅前工資。這些又不會提前告訴你,甚至人事自己也提前不知道,更不方便說。你最好的方法叫做,進去後用你的日子、月份和歲數,自己去體會。

當然,萬一確實公司多打了錢,你可以主動交差,即使你不交差,財務和人事也遲早會來找你要回這錢。
但是,也有特例,比如這里所說《領導有一筆獎金,為什麼要通過我的工資卡,先發給我再轉給他?》,具體應對方法,大家點擊進去看下。
下一個就是,離職後公司多發了工資給你。

其實才多發了一千塊的樣子,你可以主動交差,聯系下上家公司的領導或者財務、人事。
不過這位美女才1100塊,她就忙不迭地去問,還問一個出納。出納哪管你這個事情?
根據過去多人的經歷,類似情況應該是你的某部分押金、費用、補助或者某個月的社保繳納金額,按道理是要還給你的,且很多工資是滯後發放上月甚至上上個月的工資。這還是你的錢,發工資的財務出錯的機率比較低。發工資也是個完善的過程,也有審計,中間要經過完稅和社保公積金的繳納流程,都能查出並驗證真偽和疏漏。
當然,小公司的財務就一個人,有些甚至是通過老闆的私人帳號給你轉帳發工資,這種就很容易人為出錯了。
這類「公司給我多打了工資」的不常見事情,確實也不少,光我們群友和星友的提問,就幾十個,我有印象的且真的是財務打錯了的,最近1年來就有十幾個群友了。不知道是我的粉絲多了,還是財務容易出錯,還是粉絲以來自小企業的為主。

這位11月的工資多了8千塊。
沒有離職的話,先自己查下明細,也可以問下人事。
已經離職的話,就拖一拖,當作不存在,當作這張卡你都不用了、不看了、不知道的意思。
有人會說你這是非法獲得了利益。我的意思是,這個錢無論是否打錯,你已經離職了,你也無從查起。最著急的是多打了工資給你的財務人員,前公司會來找你的。
此時更有可能是你離職過早,早於12月31號了,有可能是打折後的13薪或者年終獎,這次在你離職後一並發放了。但你以為跟往年在職時一樣,是在1月份才發。

當然,如果跟前公司有過結,有可能是仲裁出了結果,也可能是上家拖欠的工資,或者「良心發現」?都有可能,你可以問,也可以不問,拖一拖。想求個心裡安慰,你就主動聯系上家。這點錢也沒多少,交回去算了。
還有一種情況,這誤打給你的金額過大,比如3萬、5萬、10萬、幾十萬,這個屬於不義之財,長期不披露,就算非法所得了。這種情況是要協商解決的,大機率是不細心的財務誤打了。當然,金額大了,他們也會先主動找你。
人生有很多誘惑,不是「金錢」「美女」「帥哥」送上門來了,你就可以直接接收,你要看看自身的處境,更要看看此事背後的目的。有些背後可能藏著計謀,算計你的一個方法,大家以後職位越高就越懂得了。

我有采購行內好友,都做到總監了,有人通過供應商的企業帳戶給他卡里打款,提供了記錄,然後就被舉報到了上面。外企高層還算開明,找他談話,他無法解釋,然後公司給了他一個台階,說是「違規收取合作方的顧問費」,具體金額多少也沒寫,一封大郵件群發公司所有人,通告此人今天離職。
其實這名聲就臭掉了,圈內沒法混了,至少幾年內上海的外企圈內無法做采購職業經理人了。
總之,大家要靈活運用,職位越高越不要貪小利。
我平時都不收微信紅包,主要因為這篇《我為什麼平時不收紅包?》中所講的內容,也有職業習慣的原因。
大家不要盯著截圖中我給的「拖半年再說」的字樣,我是看你工資太低,金額也不大,拖一拖也沒啥大事。
最後,祝各位年終獎金都幾十上百萬!
作筆記是好習慣,給你新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