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人雲:「發乎情,止於禮。」這句話的意思是兩個人之間的關系變得親密是源自於情感,而由於某些因素,彼此不可以太過於親密,於是就在禮儀之下保持適當的距離。
只可惜,現實生活中有很多人都不明白這個道理。
他們覺得,不就是普通朋友嘛,若兩個人有談戀愛的念頭早就在一起了,沒有在一起,那就說明彼此不過是最簡單的朋友關系,避嫌反而有些大驚小怪了。
於是,在這種心理狀態之下,他們變得比普通朋友要親密很多,但又沒有情侶的名分,就這麼模稜兩可、不清不楚。
曖昧是一個虛無縹緲的事情,它往往沒有一個明確的開始,所以,也不會有一個特定的徵兆來宣布結束。
它的出現很有可能會讓兩個人連朋友都做不了,這是一個得不償失的錯誤,所以,男女朋友在相處的時候要注意掌握分寸,把控距離。
心理學研究表明,男女關系再好,這三個「界限」輕易都別碰,不然對方容易愛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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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有親密的肢體接觸,曖昧大多源自於不合時宜的親密
身體語言是一種無聲的語言,也正是這樣的無聲,卻能夠做到聊勝於無,以無聲勝有聲的姿態,讓很多事情從無感變得有感。
我們在和對方進行親密的肢體接觸的時候,體內的荷爾蒙會比平時分泌很多。
這時,在臉紅心跳之下,我們很容易把心跳加快當作是愛情,但其實那不是,那隻是當時產生的生理反應罷了。
但怕就怕我們不覺得有什麼,而對方的心裡就埋下了情感的種子。

《愛的五種語言》一書談到:「身體的接觸可以建立或破壞一種關系,它可以傳達恨或愛。對主要的愛語是身體接觸的人來說,身體的觸摸遠勝於『我恨你』或『我愛你』的字句。」
我們在燒水的時候,並不是一下子就能夠達到90攝氏度的沸點,而是不斷地加熱,最後溫度達到要求了,才可以沸騰。
感情也是同樣的道理。
除卻一見鍾情之外,剩下的親密感情都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漸積累起來的,可能在我們自己都不知道的情況下就生根發芽了。
所以,異性朋友在相處的時候,不要有親密的肢體接觸,因為曖昧大多源自於不合時宜的親密。

不要太過於依賴對方,所有的情緒都和對方分享
在這個世界上有大約六十億人口,而我們這一生當中,大約會遇到兩千九百二十萬人。
也就是說,我們和另外一個人在這輩子中會遇到的機率,大概是十萬分之四,而兩人相識的機率是千萬分之五。
比相識更深層次的就是相知,而相知的機率就只有十億分之三了。
可想而知,能夠遇到一個和自己談得來的朋友,是多麼不容易且又幸運的一件事情。
可是,朋友就是朋友,戀人就是戀人,關於這兩者之間的界定若是不明確,就會產生很多不必要的誤會。
例如電視劇《我的前半生》裡面的羅子君和賀涵。
羅子君不管遇到什麼解決不了的事情,都會尋找賀涵的幫助,一來二去之間,兩個人的情感也發生了微妙的變化。
當時賀涵已經有女朋友了,而他和羅子君不清不楚,就意味著他傷害了唐晶的心。
異性朋友之間的相處最忌諱的就是不知分寸,覺得可以事事都依賴對方。
對於被依賴的人來說,會覺得對方依賴自己就是信任自己,而信任也意味著不一樣的感情。
如此,一些不必要的誤會就在這樣的方式下產生了。

不要製造彼此能夠獨處的機會,發乎情,止乎禮最好
在社會心理學當中,我們每個人都被認為會有屬於自己的個人空間,而根據我們與他人之間的距離,我們的個人空間被分為了以下四種。
第一種是在0.6米以內的親密距離,第二種是0.6-1.2米之內的個人距離,第三種是1.2-3.3米之內的社交距離,第四種則是3.3米以上的公眾距離。
獨處的時候,狹小的空間里只有兩個人,彼時的氣氛是很曖昧的,兩個人的距離有很久,勢必會產生一些情愫。
倒也不是說曖昧就真的是百害而無一利,而是如果我們沒有任何喜歡對方的念頭,那就不要給對方希望,最好是一點錯覺都不要有。
就像尼采說過的:「生活是一面鏡子,我們努力追求的第一件事,就是從中辨認出自己。」我們避免了誤會,才不會產生尷尬。
作筆記是好習慣,給你新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