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比特幣作為虛擬財產具有財產屬性

鏈捕手消息,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浦江天平發文《比特幣是否具有財產屬性?怎樣執行返還交付?丨案例參考冊》,文章中列舉的一項糾紛案中的裁判要旨為,「比特幣作為虛擬財產,具有財產屬性,受財產權法律規范的調整。

在比特幣執行返還交付時,執行法院參照物之交付請求權規范處置,並判斷被執行人有無可供執行的比特幣。

如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的比特幣,基於公共利益、善意文明理念考量,經雙方協商一致,以雙方認可的價格進行折價賠償;若協商不成,申請執行人可另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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