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合適是遷就出來的

失眠的那個夜晚,我躺在床上,一直想著前幾天吵架的時候,男朋友問我的那句:你覺得我們合適嗎?當時聽到那句話的時候,總覺得他下一句應該會提分手了。

滿腹委屈在我的眼眶裡洶涌澎湃,回頭,他卻把手伸了過來,但即使我們和好了,我還是忍不住想,到底什麼才是合適。

其實我們在很多方面都不太一樣,比如我喜歡最新的流行音樂,而他從來只聽老歌;他喜歡蝙蝠俠,而我喜歡鋼鐵俠;他喜歡游泳,而我是旱鴨子;他覺得打游戲有意思,我情願把時間浪費在花花草草上。

我們在一起兩年了,談戀愛越來越像自己的左手牽自己的右手,但如果失去了右手,也是會疼的;而我們至今卻沒分手,可能是因為我們是唯一願意在凌晨2點鍾,穿著拖鞋、頂著睡意,陪對方在凌亂的燒烤攤,吃炸雞喝啤酒的那個人。

所以我也在想,所謂合適,大概就是承認我們之間的差異,但我們願意收起自己的刺,犧牲某部分自我,去擁抱不一樣的彼此。

而那些不適配的地方,會經過時間的沉澱,逐漸變成我們互相認同,就如他也會放流行的歌曲來聽,我驚訝地問他:「你不是不喜歡這種類型的歌嗎?」而他只是很淡定地說:「在一起久了,品味都被你帶跑偏了。」 並允許存在的部分。

前提是,我們很相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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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才叫「合適」,我想每個人給出的答案都不一樣。

但是你知道嗎?愛情里的很多題目是沒有標准答案的。

那個答案,在每個人的心裡。

感情才沒有那麼多標准,也不一定非要說「愛」和「合適」是兩碼事。

因為,真正的合適就是建立在「相愛」基礎上的,它一定是感情里的兩個人互相遷就、讓步和犧牲後的結果。

合適,就是哪怕你喜歡看球賽,我喜歡看畫展,但我願意陪你去看球賽,你也可以帶我去畫展。

我不喜歡你的某些做法,但我願意接納你跟我不一樣的地方,而不是試圖去改變差異。

只有彼此感覺相處起來很舒服的關系,才叫合適。

願有人與你立黃昏,有人問你粥可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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