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挽回的關鍵是什麼?是把一個人拉回曾經的美好里,還是開啟新的美好。
——青玖情感
曾經的曾經

在給客戶提供咨詢的過程中,我時常用到一個詞,叫做曾經的曾經。
我是這樣的解讀這個詞的。對於所有想要挽回的人來說,一定要把曾經留給曾經。不論那些曾經是美好的,還是痛苦的,都不要將它的影響,延伸到現在甚至未來。
對於許多挽回者來說,他們都會沉浸在曾經的幸福與甜蜜中。當他們想要挽回前任時,他們期待的是對方能夠續寫或者復制這些曾經的美好。更有甚者,會有人選擇徹底的逃避,他們會抱著他一定還愛我的心,企圖自己蒙蔽自己,來拒絕接受分手的現實。
誠然,分手是一件痛苦的事。它讓人不想面對。在親密關系中,分手是一個瞬間事件,它在某一個時間點發生,然後如同鋒利的刀片一樣,割斷了一段原本親密度關系。從此曾經與未來,再也無法相關。
挽回的人,自然希望的是將曾經與未來聯系起來,妄圖將分手這個事件抹平。但事實上,真正的挽回並非如此。
真正的挽回,不是找回一個舊人,重復一種舊的相處方式,然後恢復一段舊的關系。如果一切都沒有改變,那麼即使挽回成功,未來也只是在不斷地復制錯誤,分手隨時可能再次發生。
我們要的應該是,通過一段感情,彼此都獲得了成長。然後在一個合適的時間,我們重新找回了彼此的吸引力,再次為彼此心動。從此,開啟一段健康穩定的全新的關系。
喚起對方愛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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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選擇離開我們,核心原因必定是,他們不在愛我們了。所有的客觀因素,都是可以克服的,唯有愛無法克服,無法偽裝。
所以如果想要那個人回來,關鍵就在於讓他重新愛上我們,喚起他愛的能力。
所謂的喚起對方愛的能力,也就是我們要讓對方覺得和我們在一起比單身或者和別人在一起要好。
這一點,我們無法通過語言去說服。因為任何口頭上的爭論,都是無法激起真的愛意的。真正的說服對方不是將結果告訴對方,而是給對方時間去思考,讓對方在感受到尊重的同時,看到我們身上的價值點、閃光點,從而認可我們的堅持。
並且在這個過程中,我們要讓對方覺得我們知道他的不完美,甚至我們還能接受他的不完美,此時他看到的是一個冷靜的我們,一個理智的我們,一個足夠愛他的我們。
面對這樣的我們,他的愛也會被慢慢喚醒,最終想要和我們在一起。
吸引被愛的能力

愛的發生需要激發對方,也需要塑造自身。當我們希望對方愛我們時,我們首先要讓我們自己是值得被愛的。
心理學上有一個「吸引力法則」,意思是,當你長期待在一個領域的時候,與這個領域相關的優秀的人、事、物都會逐漸向你靠近,從而助你一臂之力,抵達成功。其背後就是「同頻共振、同質相吸」的本質體現。
因此,你是誰,很大機率上,就決定了你會遇見誰。
同理,如果你希望被別人愛,首先你要認為自己值得被愛。而如果在你的眼裡,對方是優秀的。那麼你就一定也要變成同樣優秀,甚至更優秀的人。
當你成為優秀的人,生活在一個優秀的環境,渾身散發著自信的光芒時,那個你想要吸引的人,自然會為你駐足。
這就是你的個人磁場散發出來的效果。

挽回本身不是一件糟糕的事。這是一個契機,讓我,或者我們都能變得更好。
作筆記是好習慣,給你新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