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標題的問題,貌似匪夷所思,居然有企業招了人就讓人離職的。好歹試用期考察或者「壓榨」一下也行,哪有入職就讓離職的?
其實這樣的例子並不少見,我舉例,我們采購經理入職後,前面那幾周當地供應商大多會來見我一面。我一般先看是不是戰略供應商,再看是不是長期合作的供應商,對於新供應商,會放到後面去見。
大家注意下,這些老供應商來見采購經理,叫做「拜山頭」。因為我無法決定我入職之前的供應商名錄,但是我可以改變甚至否決、更換、全換我入職後的供應商庫。
同樣,我們有外國的項目,比如以色列和加拿大的項目轉移到國內工廠量產,當初以色列和加拿大的相應供應商,自然希望轉移到中國的舊項目繼續采購原來的零件,也就是問老供應商進口,沿用老供應商。此時外國供應商很多來中國出差到我這來拜山頭。
我們當然有專業素質,首先看項目量產還剩下幾年,超過3年還有國產化的必要,還剩下1-3年就EOL,那就沒必要新開發國內供應商了。大家可能有所不知,開發一個供應商流程繁瑣,要審廠、打樣、試驗、審核、試產等等,哪怕一個螺絲你要國產化,最短也要半年,長的要好幾年,這就沒必要了。
但是即使沿用國外供應商的,人家來中國拜你的山頭,並不僅僅看重這點項目剩餘壽命的供貨,因為國產項目大部分零部件會沿用或者套用舊有項目的設計,也就是國外供應商也想參與中國新項目。
以上就是我做采購經理期間可以舉的2個例子,意思是前面的我不做主,但後面用哪家供應商,從我入職後類似我說了算,至少影響力很大。

後來我做采購總監了,有一半采購員是我親自招聘的,他們入職後我安排他或她進我手下采購經理的隊伍。
采購經理和采購主管一開始當然沒意見,但是我不在時,他們會對我招的采購員區別對待,類似我安插了一個眼線盯著他們中低層幹部。直到我跳槽了,他們大機率會收拾我當初招進來的采購員,要麼收編。
再繼續,比采購員分量還低的則是采購部需要的實習生,采購實習生是HR決定的,我們只告訴HR本部門今年夏天需要5個實習生,招聘流程並不需要采購部的人參加,而是HR屆時帶領5個實習生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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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生會安排在「師父」或者需要助手的采購老員工手下做事,比如某采購主管Nancy想自己安排一個她的學弟Jess做自己的實習生的,那她會嫌棄HR安排過來的Terry。這位Terry是無辜的,本想入職五百強外企鍛鍊幾個月的,哪知道分到部門後第一天就被主管辭退,或者通知退回人事部去了,要麼工作中被各種抱怨、穿小鞋甚至辱罵,導致Terry主動離職最好。Nancy的目的當然是早點趕走Terry,好將實習名額留給她的關系戶Jess。
這麼一說,大家就懂了。

最近我們有群友在鄭州萬達做經理的,將集團招聘並安排到他手下的一個零售運營主管辭了,其實是讓對方自慚形穢走的,他好安排他的表妹進去。這事他問我如何操作,我就發了一個類似下圖的截圖給他看了,他煥然大悟,遂如法炮製。

其實首選的方法叫做「兵不血刃」,並不是第一天就將新人辭退,而是引導對方主動離職。如果對方待著不走,則繼續安排重活、嫌棄、打擊直到PUA加強版,實在這位新人還不走,就給他安排小鞋、背鍋、承擔責任,甚至引導他犯大錯、原則性錯誤,那這樣試用期的新人就會在轉正前被辭退。
私企民企外企,實際上可以裝一裝,如此通過「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而淘汰新人、接著安排自己的人進來;但也可以不裝,入職後的頭三周就可以直接辭退,一句能力不匹配即可,試用期容易辭退人;但是不湊巧的就是在沒有新人大家都轉正的情況下,要安排人進來怎麼辦?一般就是將去年KPI表現最差的,請HR出具一份PIP業績改進計劃書,請此人簽字,我們想辦法讓其PIP考核不過即可。
在國企央企等,因為很多人是通過校招或者人事部主導的多職位公開招聘而入職,都出了公示的,咱部門主管沒法干預,大多數流程是通過筆試之後多面試官同時面試求職者,相對公開打分最終篩選出來的人入職。
具體某人入職後到了你的部門,作為主管你當然可以繼續留用這位公開招聘成功的新人。但如果此時你因為某某原因,要安排自己的人進來,這就得你的手下有人主動離職,才會空出一個空缺,你才可以自己招人。所以,上圖中這位女部門領導在第一天就引導提問的男孩早點找新工作、3個月內離職。
這還算仁慈的,體制外甚至可以直接讓這位那位入職第一天走人。
這里大家可能不明白,在內資企業尤其央企國企中,人事部門的決定權很大,所以部門主管管理的人大多數並不是自己招聘的。因為沒有就想獲得這樣的權力,所以尤其對於沒有任何關系的社招進來的新人,最好開刀。這種國企小主管的心理狀態,如果你不能理解,你看下他的獨白《剛做領導,是什麼樣一種體驗?》。

具體我們看下這位提問的男孩,他該如何應對。
「大佬,有個問題還想跟你請教,南京那家國企二面時跟我說了,覺得我工作經歷不適合。崗位本以為沒戲,結果後來公示讓我體檢,讓我辦入職。」
這段說明二面的面試官,就是這位女領導,但是此次公開招聘中做是否錄用決策的,是其他尤其是人事部門。所以,男孩最終被公示錄用了。
「結果,今天第一天上班,部門領導告訴我,招聘結果她只能接受,但讓我三個月試用期找好下家。」
二面的女領導他見過的,實際上他並不是太詫異,這位男孩實際上30多歲了,有過不少社會經驗,包括國企的求職和工作經驗。
「我因為體檢等等一系列流程都走了,還擔心被這家企業看到我繼續筆試面試其他單位,同一個區另一家挺好的一國企、專業也對口的崗位,我沒去筆試,真是虧大了。」
大家看到沒有,他主要是覺得失去了時間成本,應該繼續面試其他家的。這就是我們說的2-3個Offer互相比較的道理,也叫做狡兔三窟。
最後,我建議,如果這是個有編制的工作,你繼續待著,跟她斗到底,看我的回答那行即可,該發揮就發揮,你的成本目前很低,無非換個入職不久的工作,她的成本可是很大的,要做一輩子的事業。戰略不對稱。哪怕將來換部門也行,盡量別撤退!
如果你有百度搜不到答案的問題,可以進球提問。
作筆記是好習慣,給你新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