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款我出一大半,萬一將來離婚卻要分給她一半,我不是虧大了?

以上這個問題,最近不少男孩來問,大多出現在剛認識不久就談婚論嫁的時候。但是這是共性知識了,職場人大多會經歷這個心路歷程,女孩也如此,女孩購房款出得更多,可能會比男孩更擔心。

本文說透,並告訴你如何應對和處理,給出方案。

要從古代說起的話,在母系氏族社會,男耕女織,男性出去打獵、捕魚、尋找生活必需品,女性在家裡照顧家庭和家族,尤其看護孩子和老人。那個時候的房子正常應該歸女人打理,在男性不在家時,女人有隨時轉讓、轉移或者換一個住處的權力。

所以,原始社會的房產一開始歸女性掌控,只不過當時的房子只是個臨時居所,沒有形成商品市場,房子還不叫房產,也不牢靠。即使後來父系氏族社會,某家房子的「產權」正常應該是歸家族或者叫宗族所有,一對夫妻會被宗族在當時條件下分配一套或者一間房,他倆只有使用權。

具體這個房子的擁有權屬於誰,得看夫妻倆生活在男方的宗族還是女方的宗族,房子屬於就近的宗族,並歸長老管轄。

那時候應該沒有離婚這一說,如果確實要分道揚鑣,最想「離婚」的那位應該會被亂棍打死,然後祖宗再給留下來的那位分配另一個異性配偶。不想被亂棍打死的話,可以半夜趁著人不注意你逃跑出去,永不回來。但無論哪一種,那時候的「離婚」男女都分不到也分不走房子,因為房子所有權不歸個人,而是屬於宗族集體。

接著來到奴隸社會,奴隸社會是加強了父系社會。婚後的房子自然也屬於男性所在的宗族,具體婚姻中的該男子具有支配權,女性擁有使用權。但房子是男方提供的,娶多個老婆,男方要提供多個房子或房間。

此時一旦離婚,女性是淨身出戶的,孩子留下。

女性帶不走房產,但單身回去的話,父母和弟弟是可以收留她的。如果帶娃回去,估計會被拒之門外。

漫長歲月之後,封建社會來了,封建社會在原始的宗族基礎和奴隸社會的男權基礎上,加強了種姓權利。此時的人,更像「人」,也就是孩子會加上男方的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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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一大半封建社會,在結婚後會讓老婆改夫家姓,進一步突出生育和婚姻對男權社會的增強作用。就這點來看,中國古代的封建社會,還是比西方和其他地區的封建社會要開明和開化的。

此時如果夫妻離婚,因為房子已經屬於男方家族以及男性本人了,且一夫多妻制,所以離婚就是男方的一紙休書,並公告天下。封建社會的文字繼續發揚光大,文人會從各個方面繼續維持並加強男權的統治。

此時離婚,房子也是留給男方的,本來就是男方提供的。當然,女性也可以休了老公,但房子你是帶不走的。我國古代很多女詩人、女詞人包括李清照在內,就休了老公。

整個兩三千年的封建時期,沒有幾次能改寫男權歷史的,歐洲小國出現過一兩次女王。在中國的唐朝第三代,出了個大周帝國,那是武則天要創造女權歷史。但是也僅僅維持了大概十五年,非常不容易,這個過程捏死自己的一個女兒、毒死兩個親哥哥、勒死親姐姐和侄女、處死兩個兒子,最後還只能將李家的天下還給了男方的李氏家族。

所以,在封建社會,即使在老公去世後,房產也是不歸女人所有的,而是給自己的兒子。

如果老公去世後,女人只有女兒,那這家就空缺男人,會異常受到鄰里、鄉間、流氓甚至官府的欺負。所以,此時女人為了維持住對房產的控制權,會假裝收留窮光蛋或者文弱書生做上門女婿,但是維持死去的夫家的姓,而不是從自己女人也就是娘家的姓。意思是女人將來的孫子出生了,也跟著亡夫姓。靠著夫姓的假借,才能長久。

其實這個「假借」在奪取天下方面也一直被運用,不僅僅是女人用來奪房。曹操挾天子以令諸侯,劉備號稱中山晉王之後,司馬懿一直不稱王,等等,都有個假借別人名義而維持自己的統治之實。

後來小幾百年至今的資本主義到來了,這才有了正宗的房產、市場經濟、婚姻法、一夫一妻制,等等,規定婚後財產為夫妻二人共同所有。這是社會的進步。

但是,近代這資本主義雖然有了進步,卻在婚姻方面有個漏洞,你一結婚財產就有對方一半,但男權社會還要維持下去,女性權力明面上還要繼續提升,所以會導致財產和財富多了後想殺死配偶尤其老婆的現象增多。

我們當下幾十年,已經是歷史上男女最平等的時代,比如在2010年之前,女方雖然大多數是嫁給男方的,但女方婚後確實可以共享夫家的一半資產和財富。比如你在1995年是個資產1億的大老闆,但你這廠里最大的官不是你這董事長,而是你老婆。因為老婆一旦提出離婚,你這廠就要立刻關門、清算,然後分一半財富折合成現金給老婆。

為了避免這個風險,很多男性新注冊公司,財產轉移到新公司,自己做實際控制人,但法定代表人和大股東都不是自己,可能是自己的弟弟、父母、妹妹或者其他家人。有些則號稱自己的年薪1塊錢,等等,就是為了不讓配偶獲得一半財富。

但是,沒幾個大老闆,大家畢竟大多數是普通家庭,也就是一兩套房產,所以婚後這些房產自然有老婆的一半。

「有老婆的一半」,這句話在資產階級社會開始至今的幾百年間,之所以存在且合理,應該是當代和現代人更加文明的結果,也對女性、女人、生育和哺乳等女性特徵更加重視。

說白了,子宮目前還是在女人的肚子裡,生育一次娃,對女性的生理影響比較大。大到了幾乎所有母親不願意告訴女兒生孩子的難點、痛苦、後遺症和此後人生的難過之處,她們怕提前嚇著了女兒。

所以,能維持幾百年的慣例,是大體合理的,也是尊重人性和人類的,你畢竟不是動物。

這麼說來,我的所有群友和讀者,你們的父母是在婚後共享婚前財富的,婚後的更是共享的。

但是,有些人就用婚姻來攫取或者騙得財富,結婚後獲得財富就離婚,這就是騙婚。之前一結婚就可以獲得當地戶口,所以也有騙感情、騙房、騙錢、騙戶口的。

為了斬斷這個欺騙路徑,也更加體現公平,2011年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以及2021年初的《民法典》,則強調了這個婚前財產的定義。此後,未婚男女更加注重婚前財產的積累,以防未來離婚時自己淨身出戶或者無房可住。

婚後財產畢竟是兩人所有,所以這個是合理的。

但是,男方提供婚房或者是婚房的主要出款方,這也是合理的。人類發展了上下五千年,才得出來的這個結論,不僅僅是個風俗問題,也是倫理,更是科學的。

  • 如果一對戀人,要談婚論嫁了,此刻自然要買婚房,女方不出錢買房,這是合理的,自古如此;
  • 女方願意承擔一部分首付,這是情理,也是她深明大義;
  • 女方出的購房款不低於男方,這是女孩看重感情,且自身娘家經濟尚可,這是難得的好老婆;
  • 女方繼續出更大比如80%的購房款,那這是女土豪,超出了自古以來的女方物質付出權重;
  • 女方出全款買房,那就成了女孩的婚前財產,這是物極必反的極端,男方會不樂意了。

以上這個分類分析,大家可以看得出來,在中國當下,女方是可以不出購房款的,她可以找房子多的男孩,只不過未來得不到對方的婚前房子。

女方可以在婚後跟老公一起買房,此時算婚後財產,財產一人一半,但婚後的購房款誰出得多、誰出得少這就沒那麼大的計較了。你要是計較,那後面還貸,誰還得多誰還得少、工資誰賺得多誰賺得少、誰生娃出子宮誰沒有子宮、過年回誰老家、孩子誰帶、家長會誰去開、父母住院誰去照顧……那你就計較不完了,別結婚了,你適合孤家寡人。

我們來看個現實例子,如下:

「幽哥您好,本人男,非獨生子,93年生,非滬戶,女友跟我同齡,有上海戶口,談了兩年多了。

幾年前家人給我掏了部分首付在嘉興買了房,我和女友規劃把我嘉興的房子賣了,然後在上海算作首付來買房。

女友是鹽城人,家裡條件比較一般,在上海買房的話可能她也就只能出十來萬。

另外,我和女友都在上海五百強外企工作,兩人加起來年收入不到40w。

我把賣嘉興買上海的想法跟家人說了,遭到反對。我媽意思是這樣房子就有對方一半了,萬一以後有個三長兩短,房子就要分對方一半。

問題1:您覺得我和我女友打算賣嘉興買上海的決策對嗎?

問題2:家人不支持我賣嘉興買上海,這可怎麼辦?」

他這個實際上就是計較共同買房,總價比如600萬,這首付款就是200萬,女朋友出了10萬,自己要出190萬,他覺得自己虧了。

實際上,女朋友不找你,直接找個有這套600萬全款房的人,更容易結婚。但是現在為何要跟你這沒房的結婚呢?哦,因為有了2年的感情。

接著,她根據自己當下的情況,還願意出個10萬首付,同時真正買房時請她再問父母親友湊一點,估計湊個20萬應該可以。但是男孩覺得女朋友要湊到100萬,這是100萬對100萬,「男女平等」。

你這傻小子,你是異性婚姻啊,你又不是同性婚姻5:5那是合理的。世俗一點,別人出了子宮,要生你倆的孩子的。你要購房首付款的公平,那你也肚子裡來一個子宮?問你的母親去要去,請她將你塞進肚子裡,然後生一個有子宮的你出來。不好,這樣你就是個女孩了,你也不會跟你現在女朋友談戀愛了,你倆也不會認得。

此外,買房後你倆一起還貸,剩餘的400萬實際上帶利息要還500萬,請問如何去甄別或者計算老公還是老婆還得多還得少呢?老婆失業了,那這500萬都得你去還。反之,你失業了,500萬都得她去還,還要帶娃並給你失業後的生活費。搞了半天,這女孩跟你結婚何苦呢?將女孩婚前的10-20萬拿出來給你買房,還完全不討好,變成了「萬一以後有個三長兩短」。

其實你沒明白「萬一以後有個三長兩短」,你以為這就是離婚,就是「房子就要分對方一半」,錯了,你完全錯了,如果你是過錯方,那麼房子將全部歸女方,不僅僅是一半。法院離婚和離婚調解,也都是更偏向於女方的。

看到這,可以看出來,你跟你父母都沒基本常識,尤其你都沒做好結婚的准備。你是娶老婆,不是跟同性男人結婚。再說上海的房票,女朋友有,你是沒有的。你如果完全按股份制合作公司來算,她這房票也算作資格入股,抵得上你100萬首付款了。

最後,你暫時不買房,等你倆有錢了再慢慢買吧!對不起,她等不起你啊,她28歲,等到你倆的工資能餘下來一起在上海付款買房,那她得最早38歲才能嫁給你。只怕29歲她就找別人去了。

回答你的問題。

「問題1:您覺得我和我女友打算賣嘉興買上海的決策對嗎?」

回答:決策對,相當正確,越早買越好。

「問題2:家人不支持我賣嘉興買上海,這可怎麼辦?」

回答:嘉興房子賣了後,將家人當初幫你出的部分首付款還給家人,可以給利息!切記,不然這婚結不成了,老婆不會跟你了。

以上大家看到,從古至今,跨越5000年,也就講了一個小道理。

問:首付款我出得多女朋友出得少,萬一將來離婚卻要分給她一半,我不是虧大了?

答:覺得虧,你就別結婚。

如果你有百度搜不到答案的問題,可以進球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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