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揚:後924時代 會發生什麼?(一)

《後924時代,會發生什麼》將是一個長篇連載,這組系列文章不是一絲不苟的法律學術分析,將會是天馬行空的閒聊模式,想到哪裡寫到哪裡,用大家都看得懂的文字,系統總結梳理一下鏈圈近年來發生的以及將會發生的事情,文章的主線,還是圍繞924文件,重點的內容,還是924之後,會發生什麼,鏈圈會何去何從。我爭取把這些內容講的像個故事。

後924時代,會發生什麼,這是鏈圈所有人都關心的事情,上到行業頂咖,中到新生代主力,下到綠油油的韭菜,所以,我們先從924文件開始。

首先,我們先看發文單位是十部委,題目是《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你需要知道的是,這個通知的法律位階是「部門規章」,在此之上的位階,有「法律」、「行政法規」,以後圈內有人問起來,你能說出這些內容,就顯得自己懂點法律了,甚至你還可以告訴他,比如《民法典》裡面關於合同無效的情形,其中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表述,簡單來說,違反924通知,是違反部門規章,因此並不必然導致合同無效。因此,924通知中「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背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的內容,將來如何落地,特別是什麼叫「違背公序良俗」,還需要看北上廣江浙滬等發達一線城市的司法判例。

好像還是有點學術。那咱們以最快的速度梳理一下,924通知究竟有何不同,我們只梳理最核心的內容。

1.發文單位:多了「兩高一部」、外匯局。當然還有機構名稱變更,原工商總局更名為市場監管總局,原銀監會和保監會合並為銀保監會,這並不重要。

2.924通知,缺少了關於虛擬數字貨幣偏正面的定義,比如《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裡面「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甚至前不久發的三協會公告,仍然有「虛擬貨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的表述,但924通知中,沒有相關表述。

3.以前的文件,都有關於虛擬數字貨幣「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924通知表述為「不具有法償性」,不再提「強制性」,這個很重要,但不做過多解釋,否則又學術了。

4.關於虛擬數字貨幣的性質的表述,924通知明確「非貨幣當局發行、使用加密技術及分布式賬戶或類似技術、以數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點」,其中較新的表述都大有內涵,比如「分布式賬戶」,劃重點,要考。

5.924通知第一條第二款的全部內容,也就是「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對於開展相關非法金融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一段,重點在哪裡?大家是不是覺得這段話少了些什麼?沒錯,缺少的部分才是重點!94公告,有「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的表述,三協會公告,有「金融機構、支付機構等會員單位要切實增強社會責任」的表述,而924通知,在這段話前面沒有主語,這意味着什麼?為什麼說個人otc在924之後行不通了?

6.924通知第一條第三款的全部內容,只有一句話最重要,「對於相關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的境內工作人員」,在惜字如金的部門規章中,專門單拎出來着重講了這樣一群人,我看刑,這日子有盼頭了,這塊內容需要占至少一篇文章的篇幅。

7.關於「線上監測和線下排查、提高識別發現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精度和效率」,最近微信群裡面也流出了關於江蘇排查挖礦ip、上海電信部門疑似炒幣ip的截圖,現在職能部門對於排查、識別、發現、落地的能力,遠超乎大家想象。

8.關於「嚴厲打擊虛擬貨幣相關非法金融活動」,我認為主要是otc、ico以及打着nft、gamefi名義發幣的行為。

9.關於「嚴厲打擊涉虛擬貨幣犯罪活動」,我認為主要是涉幣電詐、涉幣網賭、資金盤,這里特別說一句,某些礦機的銷售模式天然帶有原罪,我曾經在四月份就在朋友圈提示了,結果沒多久,上海點對點以及西安的四家公司就被端了。

還是太枯燥了,總結一下吧,針對大家重點關注的能不能刑的問題,結合文件精神,後924時代,在短時間之內,涉及違反金融秩序和上游犯罪的otc行為、過分的交易所錢包等國內從業人員、礦機傳銷行為、名目繁多的發幣行為,將成為第一波主要打擊的對象,解釋一下在此之前我為什麼覺得某些礦機行業會出問題,我的邏輯是這樣的:無論某些區塊鏈技術是否有應用空間,是否代表未來,都不能掩蓋其在銷售環節存在的原罪問題,都不能掩飾其資金盤的本質,只要是動態收益加靜態收益,拉人頭發展下線,都存在着極大的涉刑風險,更何況某些礦機營銷,過於出圈,更可怕的是拉了很多廣場舞大媽入場,大媽的錢好賺,但大媽同樣不好惹,大媽要的是只漲不跌,而這種情況又不可能,那麼一定會出現大媽組團報案的情況,大家可以去你們所在城市的經偵部門看一看就懂了,就是那波p2p的受害者,現在已經少很多了,依舊是人山人海,哪個單位受得了這個壓力?更何況這些礦機商玩的這麼直白?

除此之外,大家還關注「兩高一部」加入進來,會出台怎麼樣的司法解釋,以及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在微信群裡面怎麼樣傳的都有,我見到最夸張的就是下面這張圖,顯得太沒有文化了:

無語。這一部分內容比較長,留着明天再寫吧,這個系列,我爭取能寫多久寫多久,上不封頂。這個系列文章,煩請大家忽略錯別字和語句不暢,本就是閒聊,對了,我最近在嘗試做抖音,也歡迎大家一並關注,直播的時候我會在公號發通知。

自我介紹:

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顧問/律師/網絡與數字科技犯罪研究組組長

原首都公安、法制、紀檢和分局十一年刑案經歷

北京警察學院法學本科/北京大學軟件工程碩士

國家網絡安全應急技術工程實驗室咨詢專家(數據安全方向)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數字金融信息安全網絡研究中心顧問

北京計算機學會網絡空間安全與法務專委會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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