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消息,老撾政府發布了管理加密貨幣挖礦業務和交易平台的新規定,明確可以經營的業務類型及其使用措施,包括在該國進行的數字資產交易,以確保其安全、可靠和高效。

新規定重點如下:
1、開采或經營加密貨幣交易平台的公司必須是老撾獨資企業,財務狀況穩定,並且必須有足夠的資金來經營加密貨幣交易業務。
2、申請開采或充當加密貨幣交易平台的公司都必須向老撾銀行存入 500 萬美元保證金。
3、加密貨幣采礦作業必須使用不少於10兆瓦的電力,同時滿足6年可延期合同、使用115kV 或230kV 的電力兩個條件(取決於電力公司的供電能力)。
4、為鼓勵加密貨幣開采,政府將免除老撾電力公司的輸電費和進口稅。
5、加密貨幣礦場運營商將按使用電量一次性繳納稅款(每10兆瓦繳納100萬美元)。
6、對加密貨幣交易平台將一次性收取100萬美元的加密貨幣交易牌照費用,加密貨幣交易企業按15%的稅率納稅。
這意味着私人挖礦不可能了,小團隊挖礦也不行了,能拿出500萬美元保證金的大哥真沒幾個!!!而且這還是剛開始的項目,還有太多不穩定因素!!!!而且最後一條更變態,收取100萬美元的交易牌照費用,那得投資多大 多久才能回本,更恐怖的是要交15%的稅, 那不就差不多是免費給老撾打工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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