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鞍山市公安局鐵東分局成功破獲一起為獲取比特幣使用「挖礦機」盜電120萬元的特大盜電案件。

警方供圖
比特幣是一種點對點交易形式的虛擬加密數字貨幣。這種虛擬貨幣可以通過在網絡上「挖礦」的方式獲取。近日,鞍山市公安局鐵東分局成功破獲一起為獲取比特幣使用「挖礦機」從而盜電120萬元的特大盜電案件。
11月初,鐵東公安分局大孤山派出所發現有人安裝大量礦機瘋狂盜電,經過初步調查,得知這個盜電團伙盜取的是某公司廠房內的電量。鐵東分局立即成立專案組。
大孤山派出所民警通過連續幾天的外圍走訪和摸排調查,很快查明了一名主要嫌疑人王某的身份信息,「這幫人的作案手段十分隱蔽,他們一般不與周邊人交流,周邊群眾也不清楚他們具體在做什麼,平時大門緊鎖,只聽到有機器運行嗡嗡的噪音,他們在房子四周還安裝有多台監控設備,外人很難接近。」派出所民警說。
為避免打草驚蛇,民警圍繞嫌疑人王某開展外圍走訪調查,查明了該盜電團伙人員組成,以及他們的犯罪過程。
由於犯罪嫌疑人能夠快速將「挖礦」設備關停,拆除竊電設備,從而快速消除現場的竊電證據,瞬間使電表恢復正常,防止竊電行為被發現,所以,對於辦案民警來說接下來的精準抓捕和固定證據成了重中之重。
為有效打擊這個瘋狂的竊電團伙,一舉抓獲全部違法犯罪嫌疑人,辦案小組精心策劃,制定了周詳的抓捕方案,選擇最佳抓捕時機展開行動。
11月4日凌晨,當地警方組織20餘名警力,分成3個抓捕組,在查明「挖礦」設備放置點和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後,同時展開抓捕行動。當場抓獲涉案人員3人,查封「挖礦」設備161台,並現場查獲了盜電設施。
隨警行動的供電公司工作人員對「挖礦」設備現場進行了勘察。由於各台「挖礦」設備24小時同時運行,耗電量十分驚人。初步核查,該團伙累計盜電價值達120餘萬元。
經審訊得知,犯罪嫌疑人王某夥同李某、張某在年初購買「挖礦」設備,並在村子裡租下一個平房進行安裝,從而獲取比特幣。
因為「挖礦」設備耗電量很大,他們如果按照標准繳納電費,不僅賺不到錢,還會虧本。為少交電費,他們利用竊電裝置盜取某公司廠房內的電,從而達到獲取利潤的目的。
目前,該盜電團伙的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鐵東公安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取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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