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倫·巴菲特旗下投資集團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的副董事長查理·芒格認為,中國禁止加密貨幣的決定是正確的。這位億萬富翁投資者一直以來都不是比特幣的粉絲。
據《澳大利亞金融評論報》12月3日報道,97歲的芒格在悉尼舉行的Sohn Hearts & Minds投資會議上說:「我認為中國人做了正確的決定,那就是禁止它們,而我的國家做了錯誤決定。」
芒格稱贊中國沒有讓加密貨幣投資熱潮走得太遠,「他們以一種更成熟的方式行事」。他還說,他永遠不會買加密貨幣,希望加密貨幣從來沒有被發明過。他表示,目前全球市場的環境比1990年代末的互聯網泡沫還要「瘋狂」。
「我不能忍受參與這種瘋狂的繁榮,不管是哪種方式。它似乎運轉得不錯,每個人都想擠進來,而我的態度不同。我想通過向人們出售對他們有益的東西來掙錢,而不是對他們有害的東西。」他還說,從事加密貨幣業務的人「沒有考慮到客戶,他們考慮的是自己」。
據中國金融新聞網報道,芒格口中「中國做出了正確的決定」是指,中國始終保持對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高壓打擊態勢。
據該網梳理,2013年,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比特幣不具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流通使用,並要求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
2017年,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央網信辦等七部門發布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明確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和代幣發行融資ICO(Initial Coin Offering)涉嫌非法集資、行為是非法金融活動,並開展清理整頓工作。
2021年以來,人民銀行就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問題約談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要求各銀行和支付機構必須嚴格落實《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等監管規定,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不得為相關活動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等。
9月24日,人民銀行等十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都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我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同日,國家發改委等十一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全鏈條全方位整治「炒幣」格局。
作筆記是好習慣,給你新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