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中大家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其中最讓人難以招架,也是迴避不掉的問題就是「說說你上家的辭職原因吧。」
這種送命題究竟該怎麼回答呢?
有些小夥伴的第一反應是「真誠總是不會錯的」,但是,實話實話千萬不行!
我朋友之前面試文員崗位的時候,本來跟Hr聊得很好,末了Hr追問了一下「離職的個人原因是什麼」,朋友說話也直,直接大倒苦水,表示自己上家公司是初創型的小公司,很不正規,自己要不被老闆指揮著瞎忙,要不整天沒啥正事干,然後數落了老闆的一大堆缺點,說自己可能跟老闆八字不合,就決定離開了。
結果Hr聽完她的這番話,滿意度直線下滑,最後連復試機會也沒有給她。
道理很簡單,我們要時刻牢記四個大字——「言多必失」。

那正確的打開方式是什麼呢?我給小夥伴們總結了「五大原則」,讓你所向披靡!快來Get吧!
一、原則一:外交語言
有時候我們可以站在新東家的角度上考慮,本質上講大多數崗位和絕大多數用人單位招人,就是「挖有工作經驗的人」,既然從其他公司挖人過來,他們的目標就是跳槽的人。所以,你最關鍵的是要具備有與這個職位相關的技能和綜合素質,至於你跳槽的原因是次要矛盾。
知道是次要矛盾,走個過場,那我們的應對之策當然是外交語言,精髓在於「官方」,好像什麼都說了,又好像什麼都沒說。
同樣,對於在職跳槽的人,盡量就這一句話「追求更好的事業發展」。
這樣的回答,對於HR來說,是不錯的回答,也是比較認可的。畢竟「為了尋找更好的發展空間和成長空間」,證明你是一個比較上進的人,有比較明確的職業規劃,間接說明,應聘者選擇這個公司投簡歷,是因為這個公司有更好的發展前景。
原則二:千萬不要說前僱主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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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上家怎麼虐你,都不要說任何前領導、前同事的壞話,千萬不要跟個祥林嫂一樣,各種抱怨,把自己撇的一干二淨。
這樣的跳槽理由會使HR誤認為你很計較個人得失,對工作沒有吃苦精神,把個人利益看得重於理想抱負。而且你今天說前東家壞話,明天就有可能說新東家的壞話。那在用人者的眼裡,這樣的人最多隻能臨時聘用,不可委以重任,更談不上合作創業。

原則三:盡量說客觀原因
通常,跳槽,是個上家到下家的過程,表現形式就是:上家—->下家。我們可以變通下,變成這樣的形式:上家—->緩沖區—->下家。這樣一來,下家能夠問你的則是,從這個緩沖區出來的理由,而不會過多問你為何離開上家了。
看不太懂沒關系,我舉幾個例子。
「我父親得了重病,我必須要辭職回家照顧。現在他病情好轉,我也要重新回到我喜歡的工作中來,貴司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我之前因為生活原因,跟老公一直異地,現在老公在這邊買房子了,我把孩子一起接過來,打算在這長久待下去。」
找一個客觀原因作為你上家離職的緩沖區,足夠覆蓋你任何一種離職原因了,你從偶發事件中回來求職,就順理成章了。

原則四:不能說自己創業過
不要覺得說自己的創業經歷,顯得自己很厲害。事實是在公司看來,創業的人是最不穩定的,有野心的,萬一招你進來幾個月不到你又創業去了,HR不是自打嘴巴?
創業者習慣自己做老闆之後,能不能再以員工的姿態和同事相處?你能不能安於現狀,甘願做大廠的螺絲釘?你創業失敗了,能力匹配我們的崗位嗎?你創業成功了,來這的目的是刺探商業情報嗎?
這些都是公司領導不得不考慮的事情,那你會發現提起創業經歷,真的是吃力不討好。

原則五:盡量不說裁員遭遇
不要以為你被裁員了,能夠領到了公司所謂”n+1″的賠償金,就開心地以為自己多賺了幾個月工資。作為職場潛規則,被裁員其實是「不光彩」的事情,你在拿到離職證明的時候,拿到的證明是你非自願離職,是被公司辭退的,給人暗示你就是人才市場的「次品」。
你覺得哪家公司會錄用一個「次品」呢?如果你是因為公司倒閉被裁員,那新公司會把你之前的公司連同你本人,都當成「次品」,屬於被市場淘汰的類別。
如果你是用人單位,你會錄用失敗者不?

總結以上五點關於離職原因的原則,一句話概括就是:盡量用外交語言,以客觀原因來回答對方,不說上家的壞話,不透露任何創業和裁員經歷。
作筆記是好習慣,給你新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