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網絡上看到一件讓人不可思議的事情。一名員工竟然被公司以這樣的理由給開除了!太刷三觀了!真讓人意外了!我怎麼都沒想到「學習總結中相同的一句話」,也能成為員工被公司開除的理由。

入職成都某房產中介平台的小靜,2018年入職,在公司工作兩年,她怎麼也沒想,自己竟在居家辦公期間被公司開除了。
開除的理由,她怎麼都沒想到?竟然是因為她在學習總結中有一句話與同事相同。
事情發生在疫情期間,作為平面設計師的小靜,響應公司全員居家辦公的要求,某天公司的學習交流群里布置了一項視頻學習任務,要求全體員工觀看視頻後,完成學習總結與心得體會。

為了讓自己的心得體會深刻一點,「多一點讓自己印象深刻的話」,小靜就在學習總結里寫了這樣一句話,「不能把雞蛋裝在一個籃子裡,要有風險危機意識!」
沒想到就是這麼簡單的一句話,竟然給她招來了很大的麻煩!
第二天公司在學習交流群里發出通知:小靜等二人在學習總結中弄虛作假,抄襲其他夥伴分享內容,態度敷衍,觸犯公司紅線,對二人予以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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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網友對小靜的遭遇也憤憤不平,說這家公司不過是想找藉口免費裁員罷了!

不能放在一個籃子裡,要有風險意識,這是每個人都知道的常用語!如果讓大家寫關於風險的讀後感,視頻內容里如果有危機意識,相信90%的人都會寫出這樣的類同話語。
每個人的思維都一點相似性,尤其是處於同一公司平台的員工,只是沒想到公司竟然把這種偶然的行為拿來作為裁員的依據。
真的不知道是這家公司是個法盲,還是膽子太大了,竟然拿這個當成辭退員工的理由!也不怕自己行為行業典型!
不管這家公司是私人公司還是皮包公司,作為在我國領土上創業的公司,都應該遵守我們國家的勞動法與相關制度,怎麼可以隨便找個理由就把為自己服務兩年的員工給辭退了呢?

對於這樣的奇葩遭遇,小靜拿起了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她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及剩餘工資,並出具了離職證明。
小靜的訴求很快得到了支持,法院判決公司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所以按相關規定結合小靜工作年限和工資水平,公司應向其賠償27012元。但是公司卻對裁決結果不服,提出了上訴。
面對這家公司的行為,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說,一般任何公司都是想讓員工早早走人,會給其提供一點賠償,沒想到這家公司,不但想一毛不拔,還想無顧辭退員工。
真不知道,這樣的無得公司是憑借什麼,才讓其在競爭激烈的淘汰賽中生存下來的。不過看看這家公司的行為,我想它應該也不會走多遠。

這家公司不服裁判結果。於是,他向成都市中級法院提出了上訴,並聲稱開除小靜的依據,不限於員工手冊,還包括公司的紅線指標,即不容入團隊,不參加學習,互動為零,容忍指標違反即淘汰,同時強調小靜復制粘貼他人的學習總結,學習態度不端正,應予以辭退。
法律是公正的,所以法律根據勞動合同和員工手冊認為,這明顯存在減輕用人單位,為限制勞動權利的傾向,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面對這樣的辭退標准,我也是無語了,作為在競爭中生存的公司,如果你要想走的很遠,你就必須把你的員工作為你的家人來對待,只有在大家目標相同的情況下,才能同舟共濟走得更遠。

這家房產公司為了減少自己的開支,小題大做,抓住工員工的一點瑕疵就大做文章,怎麼可能會顧及員工的利益?
如果是我,我不會在這樣的公司繼續工作,因為發生在小靜身上的事,有可能明天也會發生在我的身上。
我相信沒有一個人願意在一個沒有安全感的環境裡工作。

在時下的公司里,公司都要求員工有奉獻精神,同理心,但卻忘記了作為員工謀生的平台,公司是不是也應該給員工一份家的呵護、溫暖與安全感呢?
不管是公司還是個人,要想走的更遠,都必須具備同理心為對方考慮,站在對方的角度,替對方著,這樣才會有舍有得,共存共榮。
如果你只是一味地計較,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那不管你現在的公司發展得如何?最終都會被競爭所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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