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東西到了當下,容易過時。
比如有些古語,可能就有待商榷,因為古人並不考慮也不知道當下的具體情況。今人如果完全套用古人那一套,那你是對不起時代,也對不起自己。
舉幾個例子。
比如荒年餓不死手藝人,這句話對一個資深程式設計師來說就不算對,因為他回了老家找不到程式設計師的工作。如果你堅持要做程式設計師,那結果就類似餓死了。同樣,你在飛機廠做高級研發工程師,離開了飛機公司,你如果一味強調你設計飛機的技術,短期你是找不到下家的,失業是大機率。
我們要的是靈活運用。
比如「一鋪養三代」,這句話在過去3000年是正確的,當下不談基本錯誤,但大體是不正確的。
過去沒有網際網路,十幾年前馬雲跟王健林打賭過,說哪天線上銷售額超過線下,王總就倒過來走,還是罰款10個億的,具體賭注有待確認。當時線上銷售額只占比2-3%,房地產老總當然側重線下銷售額。王總自信滿滿。
但王總沒有想到當下是網際網路的大世界,在2019年線上銷售額已經占比突破了1/3,這叫數字經濟。經歷了2020年疫情之年的「在家辦公」潮流,2021年只怕線上銷售額就將突破50%的份額。可以這麼說,馬王二人的打賭,王健林輸了,不是輸在2021就輸在2022,具體哪一年,這已經無關痛癢。
當然,你說人家王總這麼大的總,怎麼會看走眼,沒有勢商呢?一開始肯定是看走眼的,後來發現自己誤判了。但考慮到面子和自顧不暇,更是因為自己側重線下生意的立場,抵死不承認,屁股決定了腦袋。
我們普通人,可別屁股決定腦袋,比如你當下還認為「做老闆好發財」,你跟你哪個親戚一起貿然去創業,這就有大風險。別自己去了,《你的親友要開實體店,你是勸阻、加入還是不參與?》,當然別加入。

買商鋪呢?十有八九是虧的。跟古代肯定是不一樣的,不信你買商鋪看看,花了你上百萬+半輩子去驗證這樣一個結論,來證明自己錯了,你耗得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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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線下實體店日漸式微的當下,「一鋪養三代」在大量事實中被證明是錯的,這句話就不正確了。
找工作時,「根據自己的性格去找工作」「找一份自己喜歡的工作」「選擇一個有前景的行業」……這些傳統的判斷,也基本都錯的,因為事實證明如此行事幾年、十幾年後,你大機率會工資很低、不斷失業,不但一貧如洗,而且貧困一生。
你別看你的爺爺、父輩、大表哥的成功案例,你要看你的時代。他們從來沒有一個人經歷你的時代。

例子不再枚舉,引用到找對象上來,是不是找房子越多的越好?
這句話放在2021年之前,尤其2010年之前的中國,當然是正確的。但現在有待商榷。
大道理不談,但你要知道對方婚前有5套房、2套別墅、1個港口,婚後一旦離婚你也是淨身出戶的,也就是對方的婚前財產跟你沒關系。你要他/她婚前的房子多有什麼用?
是的,這樣對於子女成年後的經濟實力好一點,所以對象房子多當然比房子少更有優勢,但優勢大不如前。你要承擔的就是,20多歲的你就要為未來的孩子隱忍一生。剛畢業不久,你就從來不為自己活,多憋屈。
此外,房子多的人比如有3套房,這位就不急著婚後去跟你一起買你名下的第1套TA的第4套,TA跟你結婚看重的更多是你的高工資,要的是用你的流水來改善生活質量。
TA將婚姻當作了占股50%的股份制合作公司:公司正常運營期間,TA只有20%的貢獻但想獲取50%的分紅,實際上就是享受你的高工資;公司注銷時,並不跟你分享50%的資產,而是0%給你。那你就所託非人了。
所謂親兄弟明算帳,或者丑話說在前頭,人家國外先發明並流行婚前財產公證,是有道理的。我們只是最近這十來年有產階級多了才發現了這個矛盾。過去大家都窮,過富日子人家確實更有經驗。
但是,這個觀念在當下父母尤其小城市、農村父母中,仍然基本沒有普及,父母大多數還是認為一旦結婚,財產就共享,或者叫做一人一半。
這很糟糕,尤其兄弟姐妹多的家庭中的女孩,父母以為將你嫁出去時家裡獲得10-40萬彩禮,你嫁過去後你能獲得男方一半的財產,兩得。包括很多獨生女家庭,也是這麼認為的。所以,他們不大可能給婚前的女兒買房。
雖說房子比較重要,但相親或者談戀愛尤其談婚論嫁中,我們要看的是對方是否會提出「婚後我們一起買房」,而不是看對方有多少套房。
尤其在限購的城市,父、母、子仨人6套房資格都買完了的家庭。很明顯,父母假離婚後來復婚,這才有父母的4套房。這明顯是工於心計,對於外來的年輕兒媳婦,還不知道怎麼算計你呢。你進門後等著被欺負和虐待。
不要貪圖人家婚前財產的同時,對於如下這樣的對象也要謹慎:跟你談戀愛期間,TA買了1套、2套甚至3套房。
這種中,跟你商量的,還算給你個面子。
不跟你商量的,那就危險了,定了婚都可能隨時跟你拜拜。因為交往期間買房且不打招呼,實際上就是在為分手、離婚提前做好准備。
幾個現實的例子大家看下。
拆遷戶能不能嫁?
你看這位,家裡算10套房,婚後的老婆為何要走?

房子多了後,就容易不上班,會炒股會炒菜。
即使結婚了,有了娃,老婆也會跑。為何呢?
倆原因,主要是他家防著兒媳婦,1套房也不會給這個小兒媳婦。而且目前11套房按照拆遷名額分配,實際上應該有2-3是這位小兒子的,但是父母有意不登記在小兒子名下,怕被小兒媳婦騙走。
他不結婚的第二個原因,是這個女孩本身的目的。她要求不領結婚證的,她承擔著先嫁給拆遷戶、獲得40萬彩禮、然後賴掉並跑路的嫌疑甚至責任。但是她畢竟讀過大學,於心不忍,所以她准備不領結婚證但給這家生個孩子,自己就走。這樣下個老公或男朋友也無法發覺。
以上是小城市多套房的案例,城裡人會不會好一點?來看個大城市的。

看,嫁給一線城市3套房的家庭,你得到的有這些:
- 自己出錢裝修;
- 婚禮不搞酒席;
- 沒有彩禮;
- 自己出錢買戒指、蜜月旅遊、辦理出嫁手續;
- 自己在公司附近租房作為婚房;
- 婚後租房住5-7年。
妹妹啊,你就別貪圖別人家3套房啦,本身就跟你不相關,你還不如找個婚前沒房或者願意跟你一起婚後買房的男孩,這好歹彩禮和酒席也都會有,父母、娘家那邊說得過去,自己也對得起自己。
再看個7套房的。
如下跟我對話的這位女孩,可能「窮怕」了,她找了個全國有7套房的男朋友。

也是個傻妹妹,即使結婚後,也沒有半套是你的,何況才是短暫的戀愛。
這種其實俗語叫做騙炮,也是騙財的一種手段。土豪押一個金元寶在你這,你才捨得為他花錢。現在亮出7套房告訴你,而且大多在寸土寸金的地方,你當然就更願意傾身而出了。
結果如何?
結果當然是:錢花光了,負債無數,被分手;然後來找我指導要尋求高薪工作,還債。

最後,回答本文標題的問題:找對象,是不是找房子越多的越好?
回答:當然不是,過去2010年之前對,現在不是如此。
註明,本文並不是貶低房子多的男女,或者看不起拆遷戶等等,只是告訴大家,「對象房子越多越好」這個已經判斷不正確了,過時了。
當然,多套房的很多是本地人,大家等下一篇《找對象,是不是找本地人更好?》吧。
如果大家有百度搜不到答案的問題,可以進球提問。
作筆記是好習慣,給你新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