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套規則,也許會顛覆你的三觀

行為遺傳學研究的是人與人之間行為和個性差異的遺傳根源,科學家們發現基因會對人類行為和智力產生影響。那麼,在人一生的成就中,先天因素占多大比重呢?這篇文章6000字,預計花16分鍾讀完,跳脫基因決定論的關鍵在於認識你自己。

作者 | Lachel

編輯 | Frigg

來源 | L先生說(ID:lxianshengmiao)

在文章最開始,我想請大家思考一個問題:

你認為,在一個人的一生中,所有獲得的成就裡面,先天和後天的成分,分別各占多少?

傳統的教育會告訴我們:沒有什麼是天生的,一切都由自己的雙手決定。

從這個角度來看,先天:後天,可能是5:95、10:90,對不對?

但顯然,我這樣問,你一定會覺得有陷阱,那麼你可能會把數值調高一點——先天占20%、30%,或者甚至,讓我們更大膽一些,占到50%?

這也許是我們能夠想像和理解的極限了。

如果再往前走一步,我們似乎就將無可避免地走入基因決定論——如果一個人一輩子所取得的成就,基因占比超過了一半,那人類的主體性和主觀能動性,還有什麼意義?

那麼,事情的真相究竟是如何呢?

上世紀後半葉,基於心理學、生物學和遺傳學,誕生了一門全新的交叉學科,叫做「行為遺傳學」。專注於研究行為特質的遺傳性。

什麼叫行為特質呢?微觀層面,比如智力、身高、性格;宏觀層面,比如一個人的職業成就、收入、社會地位,等等。

舉個例子:一個人的智力高低,平均來看,受父母遺傳給他的基因的影響有多大?這就是行為遺傳學要解答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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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關於這事,我的觀念還是很樂觀的。

但是這陣子,讀了大量的行為遺傳學文獻、著作之後,我發現,這個問題,或許並沒有這麼簡單。

我們慢慢來講。

行為遺傳學第一定律告訴我們:

所有的行為特質都是可遺傳的

行為遺傳學誕生伊始,擺在行為遺傳學家面前的,就是一道難題。

我們都知道:做實驗要講究控制變量法。要知道基因的影響有多大,我們就要控制其他所有變量保持不變,只令基因改變,再觀察最終的變化趨勢。

但這一點顯然不可能實現。

所以,行為遺傳學家們採取的方法,是逆向思維:

既然一切影響,都可以看作是「基因+非基因因素」。那麼,我們控制基因,令其保持不變,再觀察最終的結果,不就可以知道非基因在這裡面占比有多大了嗎?

根據這個思路,他們做了一系列的同卵雙胞胎實驗。

什麼叫雙胞胎實驗呢?

一個家庭生下了一對同卵雙胞胎,其中一個留下來撫養,另一個被送給一個千里之外、毫無關聯的家庭收養,再觀察這對雙胞胎日後的表現,就能夠得到很多結論。(當然,這是自願的,不存在倫理問題)

思路很簡單:

同卵雙胞胎的基因幾乎一模一樣。如果這對雙胞胎兄弟/姐妹,在未曾謀面的情況下,日後表現出了高度一致的特徵,那就說明這些特徵是受先天影響的;

而如果他們的表現大相逕庭、毫不相似,那就說明後天的占比遠遠超過了先天。

那麼,結果是什麼呢?

一個令無數人意外、卻又在預料之中的結果出現了:即使是分開撫養的同卵雙胞胎,他們成年之後,在各方面,依然是高度相似的。

這就是行為遺傳學家Eric Turkheimer,在2000年總結的「行為遺傳學第一定律」:所有的行為特質都是可遺傳的。(All human behavioral traits are heritable.)

這個定律有點抽象,我們先講一下「遺傳力」(heritability)這個詞。

簡單來說,遺傳力,指的是一項特質受到遺傳基因影響的程度,取值在0至1之間。

某特質的遺傳力為1,意味著這項特質完全由先天基因決定,後天環境沒有起到任何影響——比如人的瞳孔顏色。

遺傳力為0,則表示該特質完全由後天決定,遺傳基因完全沒有任何影響。

舉個例子:

在雙胞胎實驗中,我們把這對雙胞胎分別稱為小左和小右。

那麼,假設身高的遺傳力是0.9,已知小左身高1.72米,我們就可以說:我有90%的把握相信,小右的身高也是1.72米。

所以,第一定律要告訴我們的是什麼呢?所有的特質,遺傳力都在0至1之間,大部分位於0.4至0.6,小部分高於0.6,不存在遺傳力為0的特質。

也就是說:

在雙胞胎實驗里,哪怕他們在不同的家庭長大,有不同的經歷,從未謀面,甚至不知道自己有一個兄弟姐妹。

但只要我知道了小左的生活,我就有超過一半的把握來預測:小右的生活跟小左是相似的。

不管小右在什麼樣的環境裡成長,是富裕還是貧困,家裡有多少兄弟姐妹,居住在什麼地方……這個魔咒,都是成立的。

也就是說:我們一輩子,幾十年的時間,在我們人生里的占比,很可能還比不上我們出生時,被鐫刻在DNA裡面的密碼。

重點在於:我們一生中,對我們至關重要的特質的遺傳力,都非常高。比如,智力的遺傳力約為0.8至0.85;性格(大五人格)的遺傳力約為0.7至0.8。

也就是說:一個人的智力,平均來看,有80%的可能性,跟父母是高度相似的;只有20%的人,會跟父母存在差距(更高或更低)。

所以,你可以理解,這是一個多麼石破天驚,又「政治不正確」的結論。

行為遺傳學第二定律設定了

原生家庭的一條及格線

看到這里,你可能會說:雖然智力和性格的遺傳力很高,但大多數特質不是都在0.4至0.6之間嗎?感覺上……似乎還好?

但這僅僅只是一個開始。

前面講過,行為遺傳學家們,把人一生中的影響因素,分為「基因」和「非基因」。這其中,非基因因素,又可以進一步分為「共享環境」和「非共享環境」。

什麼叫共享環境呢?其實,就是我們習慣所說的「原生家庭」。

這3個因素加在一起,就構成了行為遺傳學的「ACE鐵三角」:

A:Additive Heritability,加性遺傳力。亦即你從父母那裡所獲得的遺傳基因。

C:Shared Environment,原生家庭。亦即你從出生至成年期間所成長的家庭環境。

E:Non-shared Environment,獨立環境。指的是你成年之後自己的人生經歷。

行為遺傳學家認為,這3個因素加起來,可以100%解釋一個人所有的特質。

所以,重點就在於,在我們的一生中,這3個因素,分別占了百分之多少的比例。

為什麼要把「非基因因素」分出一個「原生家庭」呢?這是因為,原生家庭同樣是一個很容易控制的變量。

行為遺傳學家在雙胞胎實驗的基礎上,增加了原生家庭實驗。

他們把參與實驗的雙胞胎分成兩組,A組的雙胞胎正常撫養,B組的雙胞胎,按照前文講過的方法分開撫養。

然後,再在成年前,對比AB兩組雙胞胎的相似程度,從中來推斷原生家庭在一個人成長發育過程中的作用。

舉個例子:

A組的雙胞胎照常撫養,假設相似程度是60%——這60%就包含了基因和家庭。

如果B組雙胞胎的相似程度是40%,那就說明,在去除了「家庭」的因素後,基因的影響剩下了40%。

那麼,基因:家庭就大致是2:1。然後,用100減去這兩個因素,就能得到「非共享環境」。

於是,我們就能得出完整的ACE模型。像上面的例子,就是:40:20:40。

那麼,真實的結果究竟是什麼呢?

原生家庭在一個人的成長過程中,究竟占了多大的比重呢?直接給結論吧,答案是:50:0:50。加性遺傳力和獨立環境各占一半。

因此,這個結論又被稱為「50-0-50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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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這里好像有點不對?

是的,你沒有看錯,原生家庭在這其中的影響,就是0,微乎其微,可以忽略不計。

也就是說:分開撫養的同卵雙胞胎,和一起撫養的同卵雙胞胎,一樣相似,沒有任何差異。

這就是行為遺傳學第二定律:由原生家庭所導致的影響非常小。(The effect of being raised in the same family is smaller than the effect of the genes)。

這一條可能會令許多人震驚。

它揭示了一個可能的發現:

被我們所津津樂道的,對於子女的家庭環境、教育投入、親子關系、資源傾斜……

甚至,我們費盡心思為孩子塑造的社區,學校,鄰居,這些東西,對孩子的成長,其實並沒有太大作用?

看起來是這樣。

這條定律太過驚世駭俗,以至於仍然有許多爭議。包括Eric Turkheimer在描述它的時候,用詞也是非常謹慎的「家庭影響小於基因」(……is smaller than……)。

但是,更多、更精確的實驗,都支持了這一結果。行為遺傳學家發現,一起長大的無親緣關系的個體(養子和親子),其相似程度,並不比街上隨機的陌生人更高。

簡而言之,這數十年以來的實驗,只是讓這個值越來越逼近0。

你也許會有疑問:

如果這樣的話,我們一直所說的「原生家庭對人的影響」,比如童年創傷、陰影、壓迫,對性格的扭曲和傷害,難道都是無稽之談?

也不是,這個實驗結果,僅針對於「及格線以上的家庭」。

一些進一步的實驗發現:當原生家庭遠低於及格線,比如讓孩子挨餓受凍、對孩子漠不關心時,A會下降,C會上升。

也就是說:這條定律設定了一條及格線。它告訴我們:養育孩子必須付出足夠的關愛和支持,但你能期待的也僅此而已。超出的部分,很可能是無效的。

所以,為什麼我一直說「不要太看重所謂的原生家庭」?原因也正在於此。

許多東西對我們的影響,其實都是被我們建構出來的。你覺得有,它就有;你覺得沒有,它就沒有。

我們恐懼的永遠是恐懼本身。真正傷害我們的,永遠不是某樣事物,而是我們被某樣事物傷害的認知。

同樣,對於諸位已為人父母的朋友,我的建議就是:

不要對孩子寄以太多贏在起跑線上的期待,更不要把你未竟的夢想,壓在他的身上。你所為他投入的金錢、資源,很多時候,其實遠遠不如陪伴來得有用。

營造再好的環境,投入再多的金錢,不如讓孩子能切實感受到家庭的關愛。

這才是保證他能夠順利成長,你所能給予的最好禮物。

基因可以通過塑造大腦

影響我們的行為方式

說回正題。

我們似乎已經得到了一個結果,50:0:50。盡管原生家庭為零很匪夷所思,但似乎也還好。先天占一半,後天占一半,看起來很符合大眾的認知。

但這里有一個問題。

不知道你是否意識到:我們在文章開頭,講的是先天和後天;但ACE的A,指的是遺傳基因——這兩者是不同的。

遺傳基因一定是先天的,但先天並不僅僅只包含遺傳基因。它還包含什麼呢?基因在發育過程中的變異和突變。

實際上,這一部分在ACE的E中,占了不小的比重。因此,E的正確理解,並不是後天,也不是獨立環境,而是其他因素。

所以,我很喜歡的認知科學家Steven Pinker,在他的書中嚴肅抨擊了獨立環境的說法。他認為:E的真正名字應該是「未知」,因為它裡麵包含了實驗誤差、隨機突變,以及我們還不知道的東西。

(行為遺傳學第三定律:行為特質中很大一部分影響因素,跟遺傳和家庭都無關。)

也就是說,我們應該從E裡面,把先天、後天和干擾因素(比如誤差和隨機性)再進行區分,才能夠回答文章開頭的問題。

近幾年的研究就是這個方向。行為遺傳學家們,發現了一種被稱為「發育噪音」(Developmental noise)的因素。

發育噪音,指的是一個個體在發育過程中,導致基因產生變異的各種環境因素。這其中比較典型的一點,是子宮內環境。

2012年的一項研究發現:

子宮內環境會導致同卵雙胞胎的基因表達發生差異,這些差異大多存在於跟健康相關的基因點位上,這可能會降低他們成長之後的相似性。

而這些由發育噪音所導致的變異,當然也屬於先天因素。

所以,我們應該從E的50%中,再取出一部分加到A裡面,才會更接近真相。

那麼,應該取出多少呢?很遺憾,現在的研究還無法給出一個明確的結論——畢竟E的混雜因素實在太多了。

但一些比較激進的行為遺傳學家,比較認可的一個比例,是75:0:25。這就是「75-0-25規則」,一個令人窒息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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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里,我們終於可以做一個總結了。

在一個人一生的成就裡,先天的部分占到多少?它一定超過50%,很可能小於或等於75%。

不知道你看到這個結果,是什麼感受。我在讀文獻的過程中,感受到了強烈的懷疑、顛覆和沖擊。畢竟,這跟我們傳統的思維和教育觀點,實在相差得太遠。

要知道,50-0-50也好,75-0-25也罷,它們所給出的,並不是稟賦,而是結果。

什麼意思呢?簡單來說,在理想情況下,我甚至可以通過基因,有75%的把握,預測一個人未來的一生:

他的考試成績如何,可能選擇什麼專業,性格是什麼樣的,會不會犯罪,可能跟什麼樣的人結婚,選擇什麼職業,取得什麼樣的社會地位,獲得多少收入,最終在什麼年齡段死去……

為什麼會這樣呢?一個可能的原因是:有超過一半的基因,都是在大腦中表達的。

基因沒法決定我們經歷的事物,但它會通過塑造大腦,影響我們跟這些事物所發生交互的方式。

比如:

一個人懂哪門語言,這是基因無法決定的,但基因可以決定他以什麼方式去學習語言;

基因同樣無法決定一個人住在哪座城市,但基因可以決定一個人對外界信息的接收和處理偏好,決定他在考慮住在哪裡時大腦的思考過程。

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把大腦,看作是一個輸入-處理-輸出的黑箱,那麼,這個處理過程,其實並不是無跡可尋的——它基本是由基因所塑造的。

那麼,未來,隨著基因技術的發展,會不會出現基因歧視?會不會產生基因編輯(已經有了)?會不會形成基因層級?

這些早在科幻小說裡面已經出現的事物,會不會成真?

我希望不會,但沒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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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最後

我們也不必對此太過悲觀。

這些東西,從某個角度來看,是在告訴你許多東西早已註定。但從另一個角度看,其實為人的自主性,留下了非常大的空間。

為什麼這麼說呢?我們可以把自己的目標和使命,專注在一樣東西上面,那就是:認識你自己。

這是3000年前,刻在古希臘德爾菲神廟上面的銘文。在今天,依然有效。

人最難的一點,就是認識自己;但最重要、最關鍵的一點,也正是認識自己。

如果說每個人出生時,大腦中已經預裝了一套系統,沒辦法去更換它。

那麼,我們能夠做的,就是盡量去摸清它、熟悉它,理解它的每一個結構、功能,再盡可能去完善它,給它裝上補丁,調整它的設置和參數,讓它發揮出100%的性能。

不要忘記,哪怕是智力,也存在多元智力;哪怕是進步,也存在成長心態;哪怕是成功,也存在成就動機。

人類文明發展到21世紀,特別大的一項突破,就是讓我們意識到多元化的存在。

基因或許會決定很多東西,但永遠不存在一個外在的、絕對的標尺,可以用來衡量好和壞、對和錯、成功和失敗。這些,只有自己能夠定義,也只有自己能夠建構。

找到自己的定位,找到自己擅長什麼,適合什麼,喜歡什麼,偏好什麼,想要什麼……這或許是每一個人,終其一生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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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當你開始思考這個問題時,才是我們跳脫「決定論」的起點。

對行為遺傳學的這些發現,你有什麼想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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