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多份工作經歷,中間有幾年做微商不上班,這簡歷該如何寫?

其實也是常見問題,用我過去的知識點,大致可解。只是要進一步優化簡歷,且要能應對第三方背調和政審,就有點難度了。

此外,還需要進一步的個人條件,才知道如何才更好,簡歷如何做。

我們直接看提問:

「幽哥您好,我在上海,本科畢業十四年了。

今年9月失業期間用了幽哥的海投方法入職了一家上海的文化集團,才入職2個月還在試用期,人力就以我能力不匹配不辦理轉正。我當時已與人力溝通開兩份不同時間的離職證明。

今天人力要我寫一份關於多開一份非真實離職時間的離職證明的承諾書,人力和我說會先提交承諾書和申請給董辦辦公室審核,如果審核不過,多一份的離職證明開不了。

1、承諾書裡面的具體原因我不知道怎麼寫原因合適,暫時想到寫個人職業發展備用文件,這個可以嗎?

2、以上情況,我保留目前這家2個月的工作經歷合適嗎?

我已經畢業14年了,有6份工作(第一份最長將近6年,第二份兩年半,第三份自己創業做微商4年多會寫為打工。2020年第四份4個月公司倒閉,第五份6個月到21年4月,轉正後覺得沒有發展機會就離職了,今年9月到今天2個月,試用期不過)。

我的猜測,我寫了承諾書感覺萬一背調,感覺集團人力不一定會幫我說我另一個離職時間~我和人力的關系還不是很熟。

問題:我該怎麼辦?簡歷如何寫?」

展開全文

其實她這也不算頻繁跳槽,14年6份工作,算換工作5次,也就是平均接近3年才換一次工作。如果去掉創業那次,也才5份工作經驗。

但是,她的難點在於最近這2020-2021年,有三份工作,而且最後一份才2個月還是被辭退的。

我們來看下她根據我的文章整理出來的目前簡歷一

2007-2013年,第一份工作;

2013-2015年,第二份工作;

2015-2019年,創業做微商,寫成打工;

2020年3月-2020年7月,第四家公司,倒閉,離職;

2020年10月-2021年4月,第五家,覺得沒有發展機會就離職了;

2021年9月-2021年11月,第六家,即將被辭退。

作為一線城市的職業經理人,最終肯定要被做背景調查的,尤其社保記錄,所以最近24個月的經歷要保持真實,所以最近這三家還最好寫進去,否則大公司好單位都進不去。

但是跳槽確實看起來也不少,6家公司了,簡歷都比別人長了很多,所以,她更好的簡歷二如下:

2007-2013年,第一份工作;

2013-2015年,第二份工作;

2020年3月-2020年7月,第四家公司,倒閉,離職;

2020年10月-2021年4月,第五家,覺得沒有發展機會就離職了;

2021年9月-2021年11月,第六家,即將被辭退。

去掉微商創業的那段時間,更是恢復了「真實」二字。大家記著,簡歷,是寫打工的經歷,有勞動合同的那部分,不是要你什麼都寫。此外,超過十年的工作經驗,超過的部分作用不大,有十年即可,是個數字10字。

但是,目前公司待了2個月,被辭退,無法解釋,跟人力和其他領導關系幾乎沒有,或者是負面的關系。所以目前這2個月的經歷得從簡歷中去掉,萬一被查就說是請第三方社保代繳公司代為繳納的社保,或者請表哥幫找其他公司代繳的社保。

於是簡歷三如下:

2007-2013年,第一份工作;

2013-2015年,第二份工作;

2020年3月-2020年7月,第四家公司,倒閉,離職;

2020年10月-2021年4月,第五家,覺得沒有發展機會就離職了。

也就是不需要目前2個月這家文化集團給你搞2份啥離職證明了,根本不需要,也沒用。

但是,這會出現一個問題,2021年4月至今就失業大半年了怎麼辦?

這個不是大問題,你看了我的文章和海投大法,在2021年9月已經失業5個月時,能找到大型文化公司的工作還入職了。說明失業後求職,對你來說已經不是問題,解決了。

現在對你來說,最大的問題是如何度過試用期

你不要吊兒郎當,微商做慣了,不上班慣了,上份工作在轉正後居然因為「覺得沒有發展機會就離職了」。你是扯淡,對工作和職場不重視,卻要從職場獲得太多,你尊重職業和自己的人生不?

要麼就2021年4月也是被離職了,被辭退的,只不過剛好處於6個月轉正的臨界點。你不好意思說而已。

當然,這也沒多大問題。海投即可。

所以,以上很簡單,簡歷三>簡歷二>簡歷一

還不懂,就看這里《簡歷上有職業空白,能不能進大廠?最近有三份短暫的工作經歷,怎麼辦?》。大廠都能進,何況你啥文化集團的。

最後,大家要根據自己的情況,去靈活運用,但對自己的職業要上點心,都快40歲的人了,別吊兒郎當。工作上吊兒郎當,其他婚姻、家庭、生活、人生上,也會如此,潛移默化。


作筆記是好習慣,給你新想法

連結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