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加密資產為敵?IMF對加密資產監管的態度演變
本文對IMF的加密資產監管文件的演變進行回顧,探討在加密資產「後寒冬時代」監管政策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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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敘事:穩定幣供應量、NFT交易量、項目費用收入、DeFi的回歸、比特幣、其他L1、SocialFi、RWAs、ZK、全球央行利率。
開曼提供非常優惠的稅收政策,基金在開曼群島不需要繳納所得稅、資本利得稅、分紅稅等;其亦與英美、澳大利亞等國家簽訂了稅務信息交換協定。
本文介紹美聯儲2023年10月更新版《商業銀行檢查手冊》(5330.1)的新章節中對關於評估參與加密資產相關活動的州成員銀行的監管考慮內容。
本文詳解澳大利亞加密稅的基本情況和發展趨勢,包括三部分:澳大利亞一般稅制闡述,加密稅分析,以及對澳大利亞最新數字法案《監管數字資產平台》的分析與展望。
美國國稅局(IRS)正朝着向納稅人提供免費軟件服務的方向發展,從2024年開始在13個州實施的直接報稅試點項目就證明了這一點。
隨着海外擴張努力和不斷變化的監管重塑了數字資產行業的競爭格局,加密貨幣交易所正在蠶食幣安在美國以外比特幣交易份額。 根據研究公司Kaiko的數據,在過去的一年裡,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在比特幣交易中的份額從81.3%降至55.3%。對於較小的代幣,即山寨幣,這一比例從58%降至50.5%。 Kaiko將這些變化歸因於幣安決定終止取消交易費。該公司分析師在一份報告中寫道:「離岸市場的集…
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聯合發布《關於加快推動區塊鏈技術應用和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現就《指導意見》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在加密貨幣「挖礦」監管的升級之下,國家並不會「一刀切」的打擊所有與「挖礦」有關的活動,而本質上是打擊「挖礦」經營行為,以及利用「挖礦」為名義的虛擬幣交易行為。
任何行業、任何產業的發展都要經歷一定的修葺過程,筆者不認為近期的政策是對挖礦和加密資產交易的一刀切式監管。
5月26日消息,美國內布拉斯加州州長辦公室正式簽署數字資產銀行框架法案,該立法為加密貨幣銀行建立州憲章,此前已相繼獲得參議員投票通過和州議會批准。
原文標題:關於對《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八項措施(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金融委)召開第五十一次會議,研究部署下一階段金融領域重點工作。
進入2021年後,IRS乾脆在2020年版本的報稅表格中,加上了與虛擬貨幣相關的問題,而且就放在了納稅表格的第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