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關相關新政策、新規定不斷,什麼時候開始實施?有哪些需要重點注意的呢?鷹熊匯小編根據海關發布匯總整編出非常重要的一些重點政策,跨境賣家仔細閱讀,掌握好下一季度的發展方向哦!

(圖源網絡,侵刪)
1、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22號關於進口墨西哥高粱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墨西哥合眾國農業和農村發展部關於墨西哥高粱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規定,允許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生產的、符合檢驗檢疫要求的墨西哥高粱進口。
現將進口墨西哥高粱檢驗檢疫要求予以公布。自2020年11月30日起實施。
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416823/index.html
2、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23號
關於2021年度自紐西蘭進口有關農產品觸發水平數量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紐西蘭政府自由貿易協定》,我國對自紐西蘭進口的四大類12個稅號農產品(以下簡稱四大類農產品)實施特殊保障措施。
現將2020年度四大類農產品適用協定稅率進口數量和2021年度進口觸發水平數量予以公布。自2020年12月2日起實施。
功能更高: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428470/index.html
3、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24號關於部分醫療物資不再實施出口商品檢驗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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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對「9025199010」等14個10位商品編號項下的醫療物資(詳見附件)不再實施出口商品檢驗。 其中商品編號3005901000和3005909000項下屬於危險貨物的、商品編號3808940010項下屬於危險化學品的,仍按出口危險貨物或出口危險化學品檢驗監管要求執行。自2020年12月3日起實施。
網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428927/index.html
4、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20年第125號
關於防止比利時高致病性禽流感傳入我國的公告
近日,比利時官方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通報,其境內一家商業化肉雞場發生H5N5亞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為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防止疫情傳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公告。自2020年12月7日起實施。2個稅號農產品(以下簡稱四大類農產品)實施特殊保障措施。
現將2020年度四大類農產品適用協定稅率進口數量和2021年度進口觸發水平數量予以公布。自2020年12月2日起實施。
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428927/index.html
5、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26號關於進口蒙古國麵粉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蒙古國國家技術監督總局關於蒙古國麵粉輸華檢驗檢疫要求議定書》規定,允許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生產的、符合檢驗檢疫要求的蒙古麵粉進口。 現將進口蒙古麵粉檢驗檢疫要求予以公布。 自2021年12月7日起實施。
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442707/index.html
6、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27號關於發布《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的公告
根據《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督管理辦法》,海關總署制定了《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關於發布《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的公告。
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451185/index.html
7、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28號
關於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模里西斯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及相關實施事宜的公告
經國務院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模里西斯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以下簡稱《中毛自貿協定》)將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為正確確定《中毛自貿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促進我國與模里西斯的經貿往來,海關總署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模里西斯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見附件),現予以公布。
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468487/index.html
8、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29號
關於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公告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規定,海關負責對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實施檢驗。現就有關問題公告。
自2021年1月10日起實施。
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475824/index.html
9、海關總署 發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30號
關於廢止《棉與聚酯混紡紗線加工貿易單耗標准》(標准號:HDB/FZ100-2012)等3項加工貿易單耗標準的公告
自2021年2月4日起,《棉與聚酯混紡紗線加工貿易單耗標准》(標准號:HDB/FZ100-2012)等3項加工貿易單耗標准(標准名稱見附件)予以廢止。
自2021年2月4日起實施。
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478298/index.html
10、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20年第131號
關於防止愛爾蘭高致病性禽流感傳入我國的公告
近日,愛爾蘭官方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通報本國家禽發生H5N8亞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為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防止疫情傳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公告。
自2020年12月24日起實施。
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484115/index.html
11、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32號關於公布澳門CEPA項下經修訂的原產地標準的公告
為促進內地與澳門經貿往來,根據《〈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貨物貿易協議》有關規定,現對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213號附件中部分商品原產地標准予以修訂,詳見附件。
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483165/index.html
12、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33號關於2021年中國海關統計數據公布時間的公告
為促進內地與澳門經貿往來,根據《〈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為滿足社會公眾的海關統計數據使用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統計條例》有關規定,現公布《2021年中國海關統計數據公布時間表》。自2021年1月起實施。
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488243/index.html
13、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34號關於進口越南涼粉草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農業與農村發展部關於越南涼粉草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規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越南涼粉草進口。
現將具體植物檢疫要求予以公布。
自2020年12月28日起實施。
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489052/index.html
14、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35號關於執行2021年關稅調整方案的公告
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2021年關稅調整方案的通知》(稅委會〔2020〕33號),自2021年1月1日起對部分商品的進口關稅稅率等進行調整。
為准確實施政策,現將相關事宜公告。
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490361/index.html
15、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36號關於發布《馬流行性感冒檢疫技術規范》等78項行業標準的公告
現發布《馬流行性感冒檢疫技術規范》等78項行業標准(目錄見附件)。《馬流行性感冒檢疫技術規范》(SN/T 2985—2011)等14項被代替標准自新標准實施之日起廢止。
自2020年12月30日起實施。
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490391/index.html
16、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37號關於公布《海關認證企業標准》的公告
現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37號)配套執行的《海關認證企業標准》(水運物流運輸企業、航空物流運輸企業、公路物流運輸企業單項標准)予以發布。
同時,就有關實施事項公告。
自2021年3月1日起實施。
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493308/index.html
17、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38號關於新冠病毒檢測試劑盒等疫情防控物資申報相關事項的公告
為便利企業申報和海關高效監管,進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申報准確性,服務疫情防控大局,現就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盒等疫情防控物資進出口申報事項公告。
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公告: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493424/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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