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買房,寫一個人名字好,還是夫妻二人名字都寫上?

實際上這是常見問題,百度都能搜到答案,但連續幾個類似的提問,說明這就是個共性知識的盲區,也是百度搜到的答案沒有用的問題。

大家搜搜看,百度搜到的答案大多這樣:依《婚姻法》和《民法典》規定,婚後財產屬於夫妻雙方,你們婚後這個房子屬於夫妻共有,寫誰的名字都一樣。

關鍵這天下的事,總是千變萬化,且因人而異,共性的個性問題又層出不窮。

實際上婚後買房寫倆人的名字,相較於寫一人,對當事人來說有不限於如下的優勢:

一,購房獲得貸款更容易,比如銀行審批你倆的貸款,批準的貸款額度更高、審批更快,銀行也更願意把錢借給你們倆而不是一個人。

二,利於婚姻穩定,既然男女平等,婚姻也是平等的,房產證寫了兩個人的名字,這更突出夫妻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的心態過日子,而不是互相算計或者孰輕孰重。

三,寫上兩個人的名字是對你們雙方權利的明確,有利於以後此房產的處理,比如拆遷、買賣、過戶、法律糾紛等,都不需要個人承擔以及不必要的解釋和舉證。

四,買賣房產時需要雙方共同同意,否則不能過戶,不會導致寫名的那方私下處置房產,確保另一方的財產權。

五,其中一方意外死亡,則不會因為更大的家庭矛盾和更大的法律糾紛,寫雙方的名字更加明確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六,利於房產作為不動產的抵押、出租、改造等各種手續,並為當事人雙方都提供了社會保證、徵信和社會信譽。

七,有利於公平處理離婚中的財產分割……

以上未盡好處,大家慢慢加。但有人反過來說,你看如下三個提問中的第二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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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新鮮截圖,今天的,趁此我也讓大家看到我回答問題的界面。

所以,這位女群友的老公關於寫倆人名字對徵信和第二套房的負面影響,實際上不存在,是他用來忽悠傻老婆的方法。

當然,「精明」女孩忽悠婚後老公的,也不會少。我們還是要實事求是才好。很簡單,寫不寫你的名字,你倆再買房時都算第二套。

此外,以上截圖仨提問的第一個問題,你也看下,這麼應景的提問,假設你倆後來要離婚,你說寫了你的名字的房本利於你分到房產,還是不利於?明顯寫了名更好

廢話不多說啦,我主要告訴你事實和歷史規律,大家即使看百度,也要看個人情況,別被雞湯灌輸成了小白。

記住:人生路職場路,不翻車就是跑贏大盤和你的大多數同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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