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說,出差的車旅費只給我報銷一半,我怎麼辦?

出差,之前叫公幹,意思就是為公事去幹活,相關費用尤其車旅費,當然得公司買單。

換一種情況,我們職場人經常碰到公司的團隊建設,這里也有費用。我最早參與的一次團建是2003年,公司開了六七輛大巴,將我們這個事業部的300多號人,從上海漕河涇的宿舍,接送到無錫太湖邊團建。那個時候叫「三天兩夜」,當時據說人均費用要1500,台企全部為我們員工買單。

我舉這個例子,是告訴大家不同性質的企業對於員工團建費用是如何分配的。當然,這1500不需要我們個人去報銷,公司統一找的一家團建公司,好像叫「螞蟻力量」負責全程。這團建,是不能帶親友或者家屬的。

但如果換成外企,外企500強這個團建,就是可以帶家屬的,但家屬一般要自己出飛機票,其他的餐飲住宿等公司可以買單。換成國企,則一般情況下,家屬也可以免費或者只要象徵性出一點費用。繼續再換成國內民企私企,這倆跟台企類似,目的主要為了公司員工團結,也就是凝聚力,確實就是團建了,不讓帶家屬

以上還有個特點,大型外企,一人一個房間。小型外企、合資公司則跟其他所有國內企業和單位一樣,一般標准間都住2個人,也就是你要跟其他至少一個人一起住。

這個住宿規律可以延伸到出差上來,國內你男孩跟男領導/男同事,或者女孩跟女領導/女同事一起出差,不管你啥性質的內資單位,都需要倆人一間房,一為了省錢,二為了增加同事之間的兄弟姐妹情誼。大型外企則明文規定,甚至不允許同事同一間房。

再到車旅費報銷上來,一般都會規定好出差的費用等級,比如賓館星級、每晚住宿費用上限、餐飲每餐限額,還有飛機票會規定你是普通艙還是可以商務艙,高鐵也分一等座二等座,財務部門有明確的規定,人事會在你入職培訓時講給你聽,員工手冊上也有。

這里會出現一個問題,就是某次費用比如吃飯一次規定限額比如50元,你吃了90塊,則你可以在報銷時只報銷50元,在申請記錄和發票上註明「只報50」。超支部分需要你的領導特批,再往上財務總監甚至副總等繼續批准。

我也曾經年輕氣盛時,2004年我在一家打著外企牌子的國內貿易公司做過采購員,入職一兩周就讓我出差浙江台州,常駐了2個月。回來後居然手機通話費不能報銷,那時候都單向收費,這一項我就要損失好幾百元。媽的,基本工資才特麼的2500塊,我氣不打一處來,拿到報銷款後我第二天直接走人,剩餘的幾天工資也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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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都去的大企業,話費車旅費報銷等,沒出現過啥大問題。其中可能有個出差補貼餐飲費說下。

出差補貼我後來待的這仨公司,分別是250元/天、300元/天、350元/天,這是你出差的辛苦費了。你可以在當地消費,拿發票回去報銷。我很少報這個,偶爾。一般我都帶一起出差的同事去當地超市購物,買足300元他們開發票。有時我幫他們買單,發票給他們。

餐飲費我沒報過,我都供應商帶我吃飯,很少我買單的,除非自己一個人吃,也就十幾、幾十塊錢,貴的也超過規定限額了不好報銷,所以餐飲費我只報銷過團隊的聚餐費。

你要說報銷的流程,公司越缺錢的時候卡得越死,這個是可以理解的。此外,民企私企尤其夫妻老婆店,報銷流程是最小氣的,大家心中有數。你待過幾家公司就知道了,哪家報銷流程各種審核、為難、拖拉的,哪家其他方面也不善待員工。

我們來看下一個群友的相關提問。

他的問題就是,前領導不願意給自己全部報銷車旅費,你說怎麼辦?

其實這里已經有所延伸,因為他已經報銷拿到了錢,現在前領導讓他退錢給公司。這得看個人如何退錢給公司,在大公司不大好操作。你就直接不用理會即可,哪有個領導盯著隔壁部門的你老去盯著你退錢給公司的,何況財務都批准了錢也到手了。

但是,如果真的如此,他就不會提問了,他提問,說明有問題。

我們先看要不要退錢,這取決於不退車旅費差價對自己繼續待下去有沒有很大的消極影響。

比如你在國企,該領導拿你並沒有什麼辦法,已經不管你了,但是他跟你的關系必定會變差。所以你以後得小心再碰到他,尤其他對你現在的領導有影響力的時候。當然這種情況就要算這位前領導小氣了,小心眼,又不是花的他的錢。

但是,如果在私企民企外企,那你這報銷費用是掛在這位領導的成本中心,根據公司規則可以報銷,但部門沒同意給你全部報銷,所以縣官不如現管,在公司規則之內報銷規則是部門領導允許才可。公司規定全國可以出差,那你就全國出差去了?不對,領導有事權,包括做這件事所需要的成本審批權力。

所以,如果在外企,你這費用雖然可以像國企一樣不退,但領導會通過各種影響讓你吐出差價,或者找機會搞你,將你掃地出門。

換成私企民企,私企民企要看前領導有沒有公司股份,有,那你得吐回去,不然分分鍾開了你。領導沒股份,那你得跟目前部門領導搞好關系,別被前領導設計舉報、坑害了。

當然,也看這差價的大小,越少越容易度過這個小難關。

分析到這里,大家以後碰到費用不能完全報銷的問題,大致心中就有數了,包括你火車票換成飛機票時,要至少口頭獲得領導同意,我們外企都需要有郵件特地事前說明,列印下來或者截圖,才好報銷。

以上根據企業性質和領導是否公司股東,來判斷自己的取捨,屬於共性知識。別忘了更重要的個人情況,具體我們看下這位群友的自身情況。

1,「幽哥你好,有個問題想請教一下你。我之前的直屬領導特別摳門,各種費用能省就省。」

這句是將前領導定性為非常小氣和摳門的人,這得多年長期相處才可以如此先入為主,先定性一個人,再去分析此人的具體行為。這個方法大家盡量別用,大機率誤判,且導致自己的行動適得其反。

之前舉例多次,先看出某人是自己的貴人再去聽貴人的話、先識別出來某對象是自己的真愛然後勇敢去愛、先確定自己一生所要從事的行業再去找工作……這是本末倒置的思維,也叫徹底的錯誤認知。

2,「前一段時間我第一次被派出去出差,對費用報銷也不太了解,」

說明是個新人,新人出差前不去了解報銷制度,直接就出差了,這是後面矛盾的伏筆,也是對自己的挑戰,員工手冊不看就入行做事了,後面轉正會被考核和挑剔。

3,「他說公司只報銷火車票,因為出差的地方比較遠我就自己加錢買的機票,跟他說其他的錢我自己補上。」

這句寫得非常隱晦,也就是領導讓他乘坐火車去,他不聽,還沒出發時就定了飛機票。這步是嚴重問題,這不是你個人去旅遊,這是為公司出差。

在領導不同意的情況下,他通知領導後面的錢他補上,具體怎麼補,他也不了解流程,只是上家公司也如此做過,所以他才有信心這麼去出差,左右也不過相差千把塊甚至不到。

4,「回來後財務告訴我機票高鐵都可以報銷,我就給報了,」

回來後,你要去領導那裡匯報工作,如果出差成果不錯,領導正常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算了,不計較車旅費多出來的部分了。但是這部分這位當事人沒寫,直接說財務告訴他飛機票可以報銷。

明顯你去問財務飛機票能否報銷,財務才會回復你,而且財務是默認你得到領導的同意才可報銷飛機票,不要強詞奪理,用一個偶然性的第三者財務的共性回答來套用到你這次特例上違規操作的正當性。律師跟你說緊急情況下可以正當防衛,可不是告訴你某個同學罵你一句你就可以殺人。

報銷需要部門領導先審批,然後才會到財務那裡審核,所以「我就給報了」並不是報銷成功,而是提交了報銷申請。

5,「之後工作調動就換了個部門。」

這句話的主語,大家看下,是這位出差的群友調動了部門,你不細看會以為是他的領導換了部門。上次出差的事情結果沒講,領導有沒有通過他的費用報銷也沒講,哪有轉部門這一說的?公司又不是你新人開的,你試用期都沒過,怎麼能轉部門呢?

很明顯,這位出差回去後,就被領導通知去人事部辦理離職,實際上本就應該已經被辭退了。他明顯是看了我這篇《應對被辭退的流程》,知道了被辭退前還可以嘗試轉崗,然後新部門的領導傻乎乎就這麼接受他轉過去了。

也就是他初步實現了在試用期內部轉崗,前領導被倒逼到最後,沒有辦法也就同意了他的轉崗,實際上是本部門淘汰想直接辭退的人。

6,「結果這個領導看到了我的報銷單,說我自己同意補差價,應該把差價退給公司。」

到了新部門不久,上個部門的報銷單還沒被審批。前領導此時看到這個報銷單,是正常的,系統里批准下即可,而不是這位已經跟自己毫不相乾的前領導跑去財務部,專門拿出你的已經報銷好的報銷單來發現你的報銷金額高了。

所以,目前還處於車旅費報銷的第一個階段,領導審批階段,你出差的費用是要前部門買單的,而部門領導因為你之前不聽指揮已經要辭退你,現在更不可能為了你多付出這1000塊差價,這也是對部門內其他員工的不公平。

所以,你將報銷單拿回來重寫,註明只報銷等值於火車票的費用,這樣這個報銷流程才走得下去,否則你一分錢拿不到,這次出差成為了事實,全部你個人買單也是事實。

7,「這種情況我該把錢退回去嗎?」

最後這句誤導也非常巨大,啥叫退回去,貌似你報銷款已經落袋為安,實際上是你瞎說的,一分錢沒拿到,還處於前期貼發票階段。

你應該將飛機票改成火車票的金額,重新粘貼發票,而不是要你從自己從已經到手的報銷款中拿出1000塊的差價退給公司。

以上不多說了,這麼拙劣的職場表演,還打著領導天生小氣、摳門的旗號,來掩藏自己工作不負責、新人就做刺兒頭、工作上一意孤行的弱點。

大家別學他,我的文章給他看都算可惜了,只學了一點對自己看起來有利的部分。

最後,不說他了,大家以後遇到類似情況,盡量按照公司和部門規則來報銷

實在遇到那種千載難逢說將公司的錢當作自己錢的小氣摳門領導,不給你全部報銷的話,如果錢已經到手,你就先看這位領導是否是公司的股東,是否對你目前工作進行下去有很大影響。這4個組合對應不同的行動方案,屆時你再看這位領導對你接下來的工作影響有多大,去判斷取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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