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說,在體制外,隨時准備求職,且沒經歷過跳槽、辭退、裁員和仲裁的,那都不是正宗體制外。不過不是你不經歷,而是時間沒到,我們最好提前了解。
被動換工作,司空見慣的主要是兩種,一就是公司關停並轉,我都經歷過2次,不過我們那都是大外企的事業部被小外企和投資公司收購,你可以拿3個月賠償金改簽新公司的合同,也可以選擇N+1離職。具體看這里,《公司要搬遷,會給我賠償嗎?》。
常見第二種,叫辭退,辭退是針對個人的行為,一般是領導要辭退你,雖然也是公司行為,但嚴格跟你個人相關。顯而易見的證明就是,其他人沒被辭退,此刻只有你被辭。我都經歷過1次,還是大外企。
以上是正規操作,內資公司就復雜了,將以上兩種變手法,你能看到十種之多。
比如常見的「老闆跑路」,某天剛進公司門,不得了同事們炸開了鍋,說老闆跑了。這屬於第一種,公司突然停止運營的情況。
如果企業比較大,屬於某投資集團,那這叫突然撤資,也屬於第一種情況。
還有老闆在40公里外開了新公司,甚至隔壁城市注冊了新廠,要你們都過去,這種叫做搬廠,也屬於第一種集體裁員的情況。
還有慢慢關門的,通知你公司1個月內倒閉的,3個月內破產的,也叫關門、倒閉、閉店,都涉及整體或者大面積裁員。
然後,被小股東、大客戶、競爭對手收購的,也屬於第一種情況,裁員。
哪次你被辭退,去辦理工作交接或者簽離職單時,你發現其他好像每個部門也都有一兩個人被辭退,都跟你一樣屬於「能力不能勝任的」,這種主要屬於第二種,也就是辭退員工的范疇。
確實比較騎牆,我們還有多個群友在知名大私企,都校招進去5年了,還被通知「能力不符合工作要求」被辭退。這是辭退不會找藉口。
但是有些你分不清屬於第一種還是第二種,比如《公司發了待崗/停工通知書,我要不要簽字?》,這種待崗和停工,你就分不清。實際上屬於第一種,只不過他們想成本最小化,拖著你,萬一來了訂單要復工。
這期間你主動離職更好,還不需要賠償你。發1000個員工的最低工資,拖到6個月後,比如剩下500個人,還是可以復工的,一人干倆人的活,還省去了500個人的賠償金,精簡了50%的勞動力,這才減員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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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下一種,《公司問我願不願意降薪,該如何應對?》,這種降薪、降級、勒令轉部門、假裝內部競聘淘汰現有員工、發配分公司和邊角料崗位,等等方法,這些屬於辭退的范疇,主要是針對少數員工個人。盡管他們會讓你感覺到「其他人也這樣」,這才好忽悠你早點知難而退、主動走人。
今天我們看另一種情況,也非常常見,大家看如下提問。
「幽哥,今天領導找我聊了要調整架構,目前要麼內部轉崗,要麼就是走正常優化賠償流程。我問過HR,給n+1的話讓三天內離職。
我在深圳這家公司快3年了,也想看看外面的行情,目前打算先內部轉崗,然後外面也面,盡量爭取時間,拖到外面面得差不多了,再領n+1走。但估計公司不會給這麼長時間,應該怎麼打算好呢?
我跟領導不和,但工作強度不大,到點就下班,雙休。怎麼操作比較好呢?」
很明顯,這種叫做組織架構調整導致部分員工被辭退,但沒有達到集體裁員的級別,且領導跟你談話後,提供了轉部門和解除合同給與賠償這兩個方案,供你選擇。
這種情況,我們就要評估自己的工資是否在行情之內了,比如你在上海,本科畢業4年,你的同齡人的大行情是10-15K,均值在月薪12.5K,你不但超過了上限15K,你的月工資都2萬朝上了,這種就得拖一拖了,轉崗也可以。
拖著是為了爭取在職跳槽的那3-4個月的時間,否則你失業這麼長時間更可能是失業半年以上。原理在這里《為何投簡歷後一個面試電話也沒有?好不容易來了個垃圾公司的邀請,還緊張得要死!》
短期1-3個月你要找到比現在工資高且企業更好的工作,幾乎不可能。我幽哥的職場徒弟此時勉強可以試試拿n+1走人立即海投,其他大多數人估計沒這個水平可以短期找到更好的工作。
但是,轉崗你知道下,也是要有個「內部面試」流程的,別人家新部門的領導面試後不要你,沒其他部門接收你,你還是回到拿賠償金走人的命運,繼續回歸失業1-6個月求職。
也有人是這種情況,工資太低,比如他也在上海本科畢業4年,且他工資才月薪8K,不但比同齡人的工資上限15K低,比平均值12.5K甚至下線10K都低,這當然可以嘗試,求職成功的勝算還是比較高。原因是工資低,哪怕投遞人事、行政甚至文員、助理,也能月薪超過8千。
當然,總有人要挑戰下自己的能力,立即拿錢走人,盡管工資在上限15K附近甚至以上。這種倒逼自己,你不如當初提前1-3個月有個風吹草動時就海投簡歷,不然現在已經有Offer了。
你特麼「兩耳不聞窗外事」,被通知辭退時才知道自己要被辭退,怎麼會如此後知後覺的?你不知道公司的業務情況、組織架構有調整、部門人員變動、自己平時跟領導關系不好、開會領導不要你參加?你一點不知是不可能的,你明知道卻假裝不知道而已,自己騙自己。
在這種情況下,也就是你的情商比較差,又沒一點兒勢商,我還是建議你先接受轉崗,跳槽也是需要情商的,且新東家還要做背景調查,你特麼的還跟領導關系惡劣,你說你多難找工作。瘸子挑戰百米跨欄?你知道結果。
當然,組織架構調整引起的辭退,還是可以跟領導談的,你試試看,盡管平時關系不咋的。我當初也談過,領導先找我的,我將離職日從3月初拖到了10月底。
有人問如何做到的?大家學習下。
3月初領導剛跟我談優化計劃說輪到了我,我跟領導協商請假,說可以在家辦公,領導默許了,我當天就申請了2個月假期,腰椎間盤突出。
6月份回來後HR來找我談離職日期和賠償金,n+2吧,我也答應了7月底離職。
7月初,我寫信給外國總監和副總,說7月底是我的農歷生日,生日尤其農歷生日在中國非常隆重,影響一個人的一生,希望大領導和公司看在我為公司服務好幾年且一直業績較好的情面上,允許我過了生日再離職,包括陽歷和農歷生日。
老外大領導答應了,倆人還都給我寫了封給下家的推薦信,並留了他倆的美國座機和手機號。如此,我就跟中國這邊的HR商量了,最終定於10月底離職,你就當作11月1號吧。我記得是個光棍節辦離職手續的,當然還是n+2個月的補償金,只不過我拖了七八個月的工資,中間的病假倆月我們外企是全額發工資的。
更為重要的是,我在那個夏天出去面試過20來家公司,拿到了四五個Offer,並從采購經理的目前職位上跳槽,選了一個采購副總監的Offer入職了,工資增長了大概50%的樣子。
以上操作手法,是我在一家外企的經歷,連我老婆我都沒多說,報喜不報憂,我只在要去新公司報到時才說朋友給我推薦了一份新工作,職位和工資都有所上升。
實際上所有Offer的報到日期都被我死命往後拖,中間我還休息了2周沒上班。每天西裝革履出去假裝上班,實際上沒上,但我也主要不是去星巴克待著,而是將上海和長三角關系好的供應商,開車走了一圈。
不說了,以上對於「組織架構調整要被辭退」這件事,已經說得淋漓盡致了,希望大家根據自己的企業和個人情況去應對,不是每一步你都可以復制,要靈活運用。簡單舉例,光跟平時關系不好的領導商量請病假2個月,對於個人來說這個操作就非常不容易。大家再接再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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